公告编号:2024-074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4年9月30日预付款项为648.91万元,较上年末减少74.97%,主要原因是去年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的商品逐步到货,冲减预付账款。 2024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为6,907.3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3.83%,主要原因是店铺押金增加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收的9月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本金在次月才结算回款。 2024年9月30日存货为23,427.4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4.32%,主要原因是期末提前备货。 2024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为25,745.4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83.82%,主要原因是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重分类所致。 2024年9月30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15,551.9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7.12%,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重分类所致。 2024年9月30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700.4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4.73%,主要原因是本期纳税时间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2024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3,325.00万元,原因是本期内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 2024年9月30日应付票据为9,333.06万元,原因是本期采用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2024年9月30日应付账款为10,451.1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24.17%,主要原因是备货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同步增加。2024年9月30日应交税费为1,148.2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0.89%,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付的所得税等税金减少所致。2024年9月30日库存股为53.8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87.63%,主要原因是本期限制性股票解禁冲减对应的回购义务。2024年9月30日少数股东权益为1,371.5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1.78%,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以及报告期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2024年1-9月财务费用为714.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58%,主要原因是:1、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2、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以及取得银行借款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2024年1-9月其他收益为28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65%,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变动。 2024年1-9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07.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7.89%,主要原因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波动。 2024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为-316.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58%,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波动。2024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622.7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06%,主要原因是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波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或春节前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4日,除权除 息 日 为 :2024年10月15日 。 目 前 , 该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已 实 施 完 毕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博士DOCTOR及图”商标纠纷事项 (1)17924728号“博士DOCTOR及图”商标 2022年6月13日,马赫X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公司第17924728号“博士DOCTOR及图”商标。2022年1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关于第17924728号“博士DOCTOR及图”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标撤三字2023第Y017181号),驳回马赫X的撤销申请。2023年6月14日,马赫X对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2024年8月8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17924728号“博士DOCTOR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商评字2024第0000194072号),决定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2024年9月4日,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审核登记。 (2)17924729号“博士DOCTOR及图”商标 2022年6月3日,马赫X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公司第17924729号“博士DOCTOR及图”商标。2023年1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关于第17924729号“博士DOCTOR及图”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标撤三字2023第Y016354号),驳回马赫X的撤销申请。2023年6月14日,马赫X对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2024年8月8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17924729号“博士DOCTOR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商评字2024第0000194078号),决定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2024年9月4日,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审核登记。 “博士DOCTOR及图”商标为公司核心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公司已积极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将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一直合法合规享有并使用上述商标。公司在任一司法程序的法律文书生效前,将有权继续享有和使用案涉商标,上述商标纠纷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