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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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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简称:*ST新宁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注:因公司本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亏损且净资产为负数,经测算,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22%,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85%,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避免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故本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不适用且无法与上期进行对比。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拟向大河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为111,671,779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为3.75元股(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41,876.91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8月0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6项议案,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2年10月收到河南省财政厅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投资集团通过大河控股以参与定增方式取得新宁物流控制权有关事项的批复》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最新的制度规则及已披露的财务数据,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及文件作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于3月22日下发了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规则及审核要求对申报材料、审核问询回复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相关文件已分别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15日、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4年9月13日起延长12个月,相关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9月13日,深交所下发了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2024年5月8日,持有公司22,336,31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的股东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振越”)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 量不超过13,400,6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5月30日,京东振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股,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变动为22,334,3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9%,京东振越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4年8月,京东振越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共减持285.4550万股,减持比例0.6390%。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5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6月4日披露的《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及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由于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68,486,139.10元,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