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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6,913,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8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913,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687%,成交的最高价为10.70元/股、最低价为7.77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53,626,362.06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2、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次收购等相关事项。公司及其下属基金临海复星万盛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7,752.31万元收购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118.2万股股份,占熵能新材总股本的59.33%。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熵能新材的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高献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瑞波会计机构负责人:乐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