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3年9月6日,因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4月停产,欠松原股份汽车安全带货款4,305,470.54元未付,松原股份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案号SHDG20230246号。该案件涉案金额为430.55万元,不会形成预计负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于2024年9月26日作出[2024]中国贸仲京(沪)裁字第0203号裁决书,支持松原股份全部仲裁请求,裁决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应在30日内向松原股份支付货款430.55万。因天际汽车已停产,该应收账款公司已按50%计提坏账准备。目前等天际汽车30天支付期限届满即向长沙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2024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 的投资总额已投入完毕。截至2024年7月9日,公司已将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33元(系利息)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完成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4年4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松原(安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