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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9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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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简称:ST八菱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未经公司审议程序,擅自使用海南弘天金额为1.46亿元、1.5亿元和1.7亿元3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存单内4.66亿元存款全部被划走,并导致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发现王安祥实施上述违规行为后,已采取书面催款、民事诉讼、推进刑事控告等多项措施,但截至目前仍未能追回任何款项。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1.46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尚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再审阶段,目前暂无审理结果。该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以及后期能否追回上述款项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受上述事项影响,公司股票目前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关于对大姚麻王投资款项的追偿情况 2019年,公司投资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姚麻王),累计支付投资款3,800.00万元,持有其22%的股权。因双方发生增资纠纷,2020年7月,公司对大姚麻王及其控股股东云南麻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麻王)提起诉讼。2022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终审判决由云南麻王回购公司持有的大姚麻王22%的股权,同时判决云南麻王和大姚麻王共同向公司支付3,8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暂未执行回任何款项或财物,后期能否执行回款项以及执行回多少款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恐龙项目的进展情况 由于2022年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改造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恐龙)的恐龙项目自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出并迁出国家体育馆。2019年4月19日,印象恐龙与北京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风公司)、贺立德和覃晓梅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书》,约定各方继续合作运营恐龙项目,由贺立德和覃晓梅出资,按协议约定成立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建设符合协议约定的专用剧场,出租给印象恐龙作为恐龙项目专用剧场。截至目前,新剧场尚未建成,恐龙项目仍处于停演状态,未来能否恢复演出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因贺立德、覃晓梅成立的桂林恐龙谷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恐龙谷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完成演出剧场建设,印象恐龙于2022年11月将恐龙谷公司、贺立德、覃晓梅和大风公司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要求解除《合作协议书》,同时要求被告依约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2022年9月,贺立德、覃晓梅、恐龙谷公司、大风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印象恐龙及公司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后该案被移送至桂林中院合并审理。2024年1月,桂林中院对前述两个案件同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各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由于双方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广西 高院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已开庭,暂未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关于公司正在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情况 经税务机关随机抽查程序,公司被选中为2023年度抽查对象。税务机关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对公司部分涉税事项提出了问题和意见,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供了相应说明及证据材料。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税务机关就前述税务检查的最终结果通知,公司将视该事项后续情况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情况 为满足客户就近配套需求,进一步深化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徽芜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及黄国伟共同出资在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设立控股子公司安徽八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安徽八菱),并由安徽八菱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车用零部件生产项目,对汽车主机厂形成就近配套供应体系。安徽八菱于2024年8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9月更名为安徽八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