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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前10名股东与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2,805,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05,515股,占公司总股本88,430,000股的比例为3.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74元/股,最低价为18.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61,656.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5/1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公司负责人:李太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元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丽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