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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5财报-
高澜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300499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进项税加计抵减和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于2024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及变更签字律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申请于2023年8月23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3年10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10号)。 2024年9月12日,鉴于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会后重大事项分别出具了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并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同步更新。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了签字律师。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邹云坚律师、黄超颖律师,现变更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江昊律师、黄超颖律师。变更原因为:原签字律师邹云坚因个人原因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离职。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胜利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泽伟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