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未在摘要中详细披露,但明确指出公司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未在摘要中展开说明。
二、股东信息
报告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及优先股股东信息,但提及公司存在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 河南子公司聚氨酯产业园一期项目进展:该项目于2022年四季度开工建设,计划年产12万吨特种异氰酸酯。截至报告披露日,PPDI装置及PNA装置已成功投产,公司正积极推进其他装置的开车工作,争取早日全面投产。
- 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因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中德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终止与海通证券的保荐协议。中德证券委派杨皓然、王颖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未在摘要中展示。报告未涉及新会计准则执行调整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