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69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募投项目进展 2023年9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票于2023年9月8日上市,发行数量为18,166,804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514.43万元,分别用于“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22,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514.43万元,差额约为485.57万元(主要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结合“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及根 据“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研发进展测算,在不影响各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将“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1,700万元,将“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增1,214.43万元,本次调整后,上述项目合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1,514.43万元,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或减少投资范围。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截至目前,上述项目有序推进中。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66,791,000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季文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截至目前,该事项正在推进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