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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3财报-
大北农: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85 公告编号:2024-11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邵根伙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晗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欣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注:公司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导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受影响,影响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减少20,579,097.97元,影响2023年年初至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减少62,928,034.80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8,000万元-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3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70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最高成交价为5.15元/股,最低成交价3.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039,453.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并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二)收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8家饲料公司股权 公司于2022年2月27日与正邦科技及相关方签署《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收购正邦科技旗下的8家公司(统称“标的公司”)的股权,正邦科技原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正邦科技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先生为交易中正邦科技及标的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正邦科技支付了股权转让预付款5亿元。此后《股权转让协议》未能正常继续推进,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终止收购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29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交易对方返还预付款、支付相应利息及承担相应违约金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10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西正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解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终止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上述案件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正邦科技进入重整程序,《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法院批准生效且于2023年12月15日执行完毕。正邦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向正邦科技重整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该债权因公司与正邦科技的诉讼案件未结被列为暂缓认定债权。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正邦科技及相关方签署和解协议,各方确认公司对正邦科技的债权金额为5.77亿元,由正邦科技将按照经法院批准生效的正邦科技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同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京01民初535号《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根据《和解协议》,正邦科技通过现金+股票+信托受益权向公司进行清偿,公司已收到正邦科技支付的现金和股票,信托受益权份额的领受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三)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2022年6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414,128,18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6,000.00万元。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26,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94,296.17万元。 2022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60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60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于2022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该等规定将“非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并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程序进行修改。基于此,公司将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表述进行调整,并将方案中涉及审核程序的相关表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调整。 2023年3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13号)。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2023年6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3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1,480,36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8.2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增值税金额)7,394,480.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92,605,517.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7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4CDAA4B0344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211,480,362股,已于2024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