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档为欧洲议会关于企业可持续尽职调查的立法决议,旨在确保在内部市场运营的公司通过识别、预防和减轻其自身运营、子公司及其业务伙伴活动链中实际或潜在的人权和环境影响,为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经济转型做出贡献。该决议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欧洲和第三国公司,并规定了公司应采取的尽职调查措施,包括整合尽职调查到政策和风险管理系统中、识别和评估实际或潜在的影响、预防、减轻、终止和最小化实际影响、提供补救措施、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沟通、建立和维持通知机制和投诉程序、监控尽职调查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公开沟通尽职调查结果。此外,该决议还要求公司制定和实施气候变化减缓转型计划,以确保其商业模式和战略与向可持续经济转型以及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C的目标相一致。最后,该决议规定了国家监督机构、处罚措施、民事责任以及对受害者的法律救济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