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首席财务官张智淳及财务部总经理李佩锋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适用不适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股票代码:601318)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目录 §1重要提示...............................................................................................................................................................2§2公司基本情况.......................................................................................................................................................2§3季度经营分析.......................................................................................................................................................5§4重要事项.............................................................................................................................................................16§5附录.....................................................................................................................................................................21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 1.3本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首席财务官张智淳及财务部总经理李佩锋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注: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本公司作为综合性金融集团,投资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持有或处置金融资产及股权投资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均属于本公司的经常性损益。2024年三季度,陆金所控股于7月30日完成以股代息的新股发行,成为本集团的子公司,本集团将其纳入合并报表时点产生一次性损益127.55亿元;以及本公司发行的美元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权价值重估损益-58.02亿元,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2.2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净利润以及股东权益,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并无差异。 2.3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8,210,234,607股,其中A股为10,762,657,695股,H股为7,447,576,912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4)商发控股有限公司属于卜蜂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子公司,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为避免重复计算,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已经除去商发控股有限公司的持股数据。 (5)本公司长期服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的员工,历年累计参与人数超过14万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应付薪酬额度。本公司长期服务计划持有本公司A股350,550,894股和H股106,896,000股,其中,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份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为避免重复计算,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已经除去本公司长期服务计划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份。 (6)上述A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商发控股有限公司属于卜蜂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卜蜂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商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H股964,427,077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0%。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季度经营分析 3.1经营业绩亮点 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短期内依然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内生动能不足、外部不确定性增强等诸多挑战。平安始终坚守金融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2024年前三季度整体经营保持了较强的韧性。 经营业绩表现稳健,核心业务实现增长。2024年前三季度,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1,138.18亿元,同比增长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1.82亿元,同比增长36.1%;营业收入7,753.83亿元,同比增长10.0%;年化营运ROE15.9%。其中,寿险及健康险、财产保险以及银行三大核心业务实现增长,三项业务合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1,196.51亿元,同比增长5.7%。综合金融模式持续深化,由交叉销售转向全面客户经营。截至2024年9月30日,平安个人客户数2.40亿,其中持有集团内4个及以上合同的客户占比为25.1%,留存率达98.0%。寿险及健康险业务持续增长,代理人渠道高质量发展效果显现。2024年前三季度,寿险及健康险业务新业务价值达成351.60亿元,同比增长34.1%。其中,代理人渠道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31.6%,代理人人均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54.7%,银保渠道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68.5%,产能持续提升。财产保险业务收入稳健增长,业务品质保持良好。2024年前三季度,平安产险保险服务收入2,460.22亿元,同比增长4.5%;实现营运利润139.87亿元,同比增长39.7%。平安产险通过强化业务管理与风险筛选,整体综合成本率97.8%,同比优化1.5个百分点。银行业务经营稳健,资本与风险抵补能力保持较好水平。2024年前三季度,平安银行实现净利润397.29亿元,同比增长0.2%。截至2024年9月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上升至9.33%,拨备覆盖率251.19%。保险资金投资业绩优良。2024年前三季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平安保险资金投资组合实现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5.0%,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医疗养老战略持续落地,差异化优势效果显著。2024年前三季度,享有医疗养老生态圈服务权益的客户覆盖寿险新业务价值占比超69.6%。医疗养老生态圈的居家康养服务对寿险主业的赋能价值持续凸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绿色发展、乡村振兴。2024年前三季度,平安绿色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73.41亿元,通过“三村工程”提供乡村产业帮扶资金314.06亿元。2024年,平安蝉联央视“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金融业第一。 (2)当期及去年同期的寿险及健康险新业务价值基于2023年末的长期投资回报率假设(4.5%)和风险贴现率假设(9.5%)计算。 (3)综合成本率=(保险服务费用+(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益-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提取保费准备金)╱保险服务收入。 3.2概览 2024年第三季度,中国经济运行呈平稳恢复态势,短期内依然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内生动能不足、外部不确定性增强等诸多挑战。面对机遇与挑战,公司坚守金融主业,服务实体经济,强化保险保障功能,审慎管理风险,持续贯彻“聚焦主业、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质增效”的十六字经营方针,深化发展“综合金融+医疗养老”双轮并行、科技驱动战略,不断巩固综合金融优势,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年前三季度,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1,138.18亿元,同比增长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1.82亿元,同比增长36.1%;营业收入7,753.83亿元,同比增长10.0%;年化营运ROE15.9%。其中,寿险及健康险、财产保险以及银行三大核心业务保持增长,三项业务合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1,196.51亿元,同比增长5.7%。 营运利润 由于寿险及健康险业务的大部分业务为长期业务,为更好地评估和比较经营业绩表现及趋势,本公司使用营运利润指标予以衡量。该指标以财务报表净利润为基础,剔除短期波动性较大的损益表项目和管理层认为不属于日常营运收支的一次性重大项目及其他: •短期投资波动,适用于除浮动收费法(1)以外的寿险及健康险业务;该短期波动为前述业务实际投资回报与内含价值长期投资回报假设的差异,剔除短期投资波动后,前述寿险及健康险业务的投资回报率锁定为4.5%,支持这类业务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以成本计算; •管理层认为不属于日常营运收支的一次性重大项目及其他。2024年前三季度该类事项包括陆金所控股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时带来的一次性损益(2)、本公司持有的以陆金所控股为标的的可转换本票的价值重估损益、本公司发行的美元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权价值重估损益(3)。去年同期该类事项为本公司持有的以陆金所控股为标的的可转换本票的价值重估损益。 注:(1)适用浮动收费法的保险合同负债金融变动额与支持该类业务的基础项目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相匹配,因此在度量营运相关指标时不进行调整。 (2)陆金所控股于2024年7月30日完成以股代息的新股发行,成为本集团的子公司,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在集团合并报表层面产生一次性损益影响。 (3)本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发行可转换为本公司H股股份的美元可转换债券,美元可转换债券分拆的转股权价值计入衍生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股价变动带来转股权价值的重估损益影响。 注:(1)寿险及健康险业务包含平安寿险、平安养老险及平安健康险三家子公司经营成果的汇总。财产保险业务为平安产险的经营成果。银行业务为平安银行的经营成果。资产管理业务为平安证券、平安信托、平安资产管理、平安融资租赁、平安海外控股等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经营成果的汇总。金融赋能业务反映陆金所控股、金融壹账通、平安健康、汽车之家等相关成员公司经营成果。合并抵销主要为对各业务之间持股的抵销。 (2) 2024年前三季度管理层认为不属于日常营运收支的一次性重大项目包括陆金所控股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产生的一次性损益及本公司持有的以陆金所控股为标的的可转换本票的价值重估损益合计129.36亿元、本公司发行的美元可转换债券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