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天服务公告编号:2024-026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729.6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信息化与智能化升级项目、人力资源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披露:顾芬元、武新明、冯小进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分别受理,并将于2024年11月6日分别进行开庭审理。三起案件涉案金额包括投资损失款、佣金和利息损失共计3,793.11万元及诉讼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或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相关规定,以及参考该等案件历史赔付比例,公司已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按涉案金额的50%计提预计负债1,896.56万元,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进行确认。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