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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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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概况..................1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表......................4一、单位收支总表.............................................5二、单位收入总表.............................................6三、单位支出总表.............................................7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8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9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10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11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12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13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14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15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16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17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18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9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2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3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4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25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概况概况概况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财政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业务上由国库司负责指导,是财政部门审核、监督财政资金收付工作的延伸。主要任务是:配合国库司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组织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执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推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建设,监管非税收入收缴,承担财政支付机构和收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和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开展一体化系统数据应用工作,组织开展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编审相关工作,承担政府债券发行与兑付管理、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推进政府采购市场对外开放谈判。主要业务工作如下: 一、组织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预算总指标、部门预算指标与国库集中支付的衔接和控制;组织管理中央部门用款计划、审核支付及对账;组织中央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统发和离退休经费统发;选择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监督、考评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工作;管理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 二、组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中央非税收入收缴,分析报告非税收入收缴预算执行情况;选择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监督、考评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工作;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 三、推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建设,做好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组织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加强中央部门预算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处理违规事项;管理预算执行监控系统, 制定预警规则。 四、管理国库信息资源,组织开展国库大数据应用;组织修订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开展全国财政运行监测和一体化系统数据应用工作;组织开展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及运行保障机制协调工作;指导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五、部署全国部门决算工作;组织中央部门按时向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决算草案;组织中央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 六、部署全国政府财务报告工作;审核汇总中央部门财务报告,编制中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核汇总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七、组织政府债券发行兑付;深化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机制改革;组建国债承销团。 八、实施中央国库现金管理;规范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组建现金管理银行参与团。 九、推进政府采购市场对外开放,推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谈判、其他多双边框架下政府采购议题谈判,促进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公共采购,开展政府采购国际合作和交流。 十、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 单位收支总表 单位收入总表 单位支出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202202202444年年年度度度单位单位单位预算情况说明预算情况说明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非财政拨款)等。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534.2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53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80.76万元,占97.89%;其他收入53.5万元,占2.11%。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530.7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80.7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拨 款 ), 包 括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当 年 拨 款 收入2,480.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5.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3.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必要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 政 部 国 库 支 付 中 心2 0 24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当 年 拨 款2,480.7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26.55万元,下降8.3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5.92万元,占73.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23万元,占12.95%;住房保障支出343.61万元,占13.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5.9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44.13万元,下降7.3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5万元,下降10.9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23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5.23万元,增长14.93%。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0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6.48万元,下降14.35%。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5.1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89万元,增长34.64%。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4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50.06万元,下降22.7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80.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8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与2023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9.6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68万元,增加1.3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底,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共有车辆1辆,为机要通信用车。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第四部分名词解释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 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