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部门在全球气候目标实现中扮演关键角色,但企业气候行动进展缓慢,气候融资增长乏力。本文探讨了《巴黎协定》下的排放核算原则和流程,如何为公司温室气体核算和自愿目标声明系统的发展提供经验教训。
核心观点与关键数据:
- 私营部门需每年至少提供2.61万亿美元的气候资金,但企业气候融资仅增长5%。
- 超过一半的全球前2000家上市公司承诺实现净零排放,但仅18%的公司按计划进行。
- 自2018年以来,承诺在基于科学的目标倡议(SBTI)下设立目标的公司数量增长了500%,但企业年度气候变化融资支付仅增长5%。
《巴黎协定》的架构与经验教训:
- 国家自主贡献(NDC):各国设定五年排放目标,比上一个目标更具雄心,并分享长期减排目标(如2050年净零排放承诺)。
- 双年度报告与审查:所有缔约方每两年提交一次国家清单报告,并报告与NDC目标相关的指标,以跟踪进展。
- 国家库存:涵盖国家领土内的实体排放(类似于企业范围1),强调基于技术专家审查的持续改进。
- 信息跟踪NDC进展:报告与NDC相关的指标(不一定是排放水平),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并提供完整时间序列数据。
- 国际合作会计处理:第六条允许国际转让减缓成果(ITMOs),包括排放交易和市场机制,需进行“相应调整”以避免重复计算。
- 排放平衡:定义了一个单独的数量来追踪排放单位的购买和使用,提供四个方面的透明度:完整清单、NDC涵盖的排放和清除、ITMOs以及排放平衡。
巴黎协定对公司气候架构的相关性:
- 市场活动与价值链:企业活动与市场交易相关,需要涵盖范围2和3排放,而国家清单仅涵盖范围1排放。
- 目标设定与核算:国家清单侧重于全面直接物理排放,而企业需要更广泛的市场交易核算。
- 清单与市场工具:巴黎协定将两者明确区分,而企业会计中两者界限模糊。
- tCO2-eq作为指标:巴黎协定使用tCO2-eq作为市场工具的默认指标,而企业目标会计中其他证书计划被视为排放抵消。
- 目标设定与跟踪:巴黎协定每五年设定新目标,并跟踪进展,企业需要更明确的流程来跟踪和报告目标实现进度。
- 市场工具与目标年度:巴黎协定将目标年度计入纳入市场机制的多年核算方法,企业需要进一步指导。
需考虑的问题:
- 企业报告和会计框架是否需要更清晰的界限来区分库存、市场声称减少和总影响?
- 企业目标会计中是否应更透明地报告证书系统的排放影响?
- 是否应在企业会计中分别使用分账本来区分实物排放和市场工具?
- 是否需要更标准化的报告来跟踪企业净零目标进展?
- 是否应在企业领域中就目标年份与目标之间年份的市场工具使用提供进一步指导?
未来前进之路:
- 开发基于市场的机制的报告和会计要求,确保可比性和监管能力。
- 建立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市场机制的信誉和适用性。
- 提升企业气候披露和会计系统中的报告等级,加强问责制。
- 开发评估年度进展的机制,防止市场做法被用作拖延策略。
- 建立和执行登记机构指南,防止重复计算并确保市场驱动干预措施影响的准确分配。
现有努力:
- 许多平台已建立基础设施,以确保基于市场的方法提供可信和可问责的气候缓解。
- 标准机构如GHG协议和SBTI正在积极努力,以明确市场基础会计和EACs在目标实现中的作用。
研究结论:
借鉴《巴黎协定》的经验教训,企业需要建立更清晰、透明和可信的温室气体核算和目标声明系统,以促进私营部门投资并加速气候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