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碳市场发展
- 碳市场动态: 各地区碳市场逐步扩大控排企业数量和行业范围,从电力行业扩展至非能源密集型行业;配额发放形式更加灵活,引入免费发放+不定期有偿竞买机制;碳信用品种补充抵销机制,趋向多元化;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加强。
- 生物质发电项目碳市场机遇: 生物质发电项目除绿证交易外,有机会通过各类经核证的国内、国际减排量交易实现对财政补贴的逐步替代,现阶段主要参与国际标准(VCS)下的减排量交易。
- “额外性”考量: 碳信用项目需满足真实性、唯一性和额外性要求,额外性是核心指标,指项目实施克服了财务、融资、关键技术等方面的障碍,并具有额外的减排效果。
- 欧盟“碳关税”: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旨在应对碳泄漏,对中国出口企业构成挑战,企业需考虑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绿电等方式降低“碳关税”成本。
- CCER 重启: CCER 市场即将重启,交易量和交易频率将大幅增长,市场将更加活跃,并推动创新金融工具和衍生品发展。
- CCER 开户指引: CCER 交易主体包括项目业主、强制碳市场中的重点排放单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交易主体,其中自然人参与需等待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则。
第二章:碳交易和碳金融
- 绿色权证: 中国碳排放权产品和碳金融市场潜力巨大,绿色权证作为核心产品,将发挥重要作用。
- 碳衍生品市场: 中国碳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迅速,碳远期、碳互换、碳期权等产品相继推出,未来碳期货市场将进一步完善。
- 碳金融创新产品: 碳质押融资、碳让与担保融资、借碳交易、碳中和债券等碳金融创新产品相继推出,为碳资产盘活和风险管理提供新工具。
- 绿色权益跨境交易: 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成为交易所会员或通过经纪类会员参与境内绿色权益交易,人民币和外汇结算方式均已明确。
- 普惠绿色金融: 个人可通过企业主导的个人碳账户、地方政府主导的碳普惠机制、政府和企业合作的碳普惠项目等方式参与碳市场,未来个人碳资产交易和碳金融产品将逐步发展。
- 林业碳汇项目: 林业碳汇项目是碳减排的重要途径,未来将激活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投资市场,并与个人碳市场衔接。
- 碳金融基本逻辑: 碳金融要成为 business model,需打通价格发现、法律保障、产品创新等逻辑链。
- 碳信用法律性质: 碳信用法律性质国际前沿学术探讨中,主要观点包括碳信用是合同权利组合、无形资产、不动产产生的孳息、数字资产等,中国碳市场对碳信用法律性质尚无明确界定。
第三章:其他环境权益及绿色金融
- 中国绿证与国际绿证: 中国绿证(GEC)与国际绿证(如 I-REC)在签发机构、项目类型、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交易方需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绿证。
- 绿证交易: 绿证交易主要目的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减少电力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未来绿证市场将更加成熟和开放。
- 绿色电力交易: 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将逐步扩大,企业可通过购买绿电或绿证实现碳中和目标,并降低碳履约成本。
- 新能源汽车积分: 新能源汽车积分制度旨在促进汽车产业节能减排,积分可交易和抵偿负积分,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 绿色贷款: 绿色贷款是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核心产品,商业银行需防范绿色贷款中的“漂绿”风险,并通过协议约定、第三方机构审查等方式确保贷款用于绿色用途。
- 碳资产法律性质: 碳排放权法律性质尚不明确,但碳配额和碳信用等碳资产已被认可为“碳排放权资产”,在会计处理中被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