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的功能安全,包括出厂前和出厂后的功能安全目标、出厂前功能安全设计验证、出厂后功能安全保养验证、进行FTA分析的实施例、消防风水法等内容。标准适用于家用储能、集装箱式移动储能、电网储能等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
标准规定了出厂前和出厂后的功能安全目标,包括风险等级水平和残余风险要求,以及设置典型的安全目标,如移动使用的BESS遇到撞车等异常断电时间小于0.1s;BESS表面温度不超过100°C;BESS释放到环境蒸气不超过爆炸下限LEL的10%等。
标准规定了出厂前功能安全设计验证,包括设定分析验证流程、验证电池单体和电池包安全测试项目、补充典型的其他失效模式分析、开展FTA计算残余风险、补充安全措施再次核算残余风险、设计验证试验且交叉审核、验证测试及评审报告、预测售后服务的测试和风险、告知相关方安全运输存储使用等内容。
标准规定了出厂后功能安全保养验证,包括签订售后服务协议、开展售后服务检测、计算残余风险、修复更换升级措施、计算维修后残余风险、告知相关方使用和维护等内容。
标准还提供了安全目标确定案例、串联系统和并联系统、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的安全测试类型、进行FTA分析的例子、锂离子电池消防风水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