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维持 非银行金融行业报告 事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未来3-6个月行业大事: 无资料来源:同花顺、东兴证券研究所 点评: 近年来,宏观经济环境、利率环境和资本市场运行环境均发生了持续且显著的变化,对金融租赁公司经营模式产生深远影响。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通过完善行业制度、法规等途径加强对行业经营层面的管理。此次新《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明确股权结构要求。修改主要出资人制度,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同时,针对不同类型主要出资者,如商业银行、大型企业、境外独立法人公司、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提出了细化的资本和财务要求。此外,在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层面,也提出了“原则上应100%控股,需引进其他的投资者的特殊情况下持股比例也不得低于51%”的要求。新《办法》自上而下提高金融租赁公司股权集中度,有助于在降低股权过于分散对公司治理及经营决策方面风险的同时,提高经营效率,发挥股东资源优势,压实股东责任。 资料来源:恒生聚源、东兴证券研究所 2.强化业务分类监管。一方面,区分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考虑到“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提供融资租赁相关咨询服务”对金融租赁公司专业性要求更高,将两项业务由基础业务调整到专项业务。另一方面,对境外业务实施分类管理。在专项业务范围中,进一步细化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专项业务资质,区分为境内业务和境外业务两项,要求金融租赁公司从事境外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项目公司形式开展。 分析师:刘嘉玮010-66554043liujw_yjs@dxzq.net.cn执业证书编号:S1480519050001 3.强化风险管理,调整部分监管指标。一是新增杠杆率及财务杠杆倍数指标。其中,杠杆率指标不得低于6%,财务杠杆倍数指标不得超过10倍;二是优化拨备覆盖率和同业拆借比例监管指标。按照逆周期监管的思路,将拨备覆盖率由不低于150%下调为不低于100%,在确保损失准备能够有效覆盖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三是新增租赁应收款拨备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等指标,进一步完善监管指标体系。 我们看到,新《办法》从股权结构、业务模式、风险管理等层面自上而下、自内而外优化金融租赁公司经营,是金融租赁公司自身持续发展壮大,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地位逐步提升的必然结果。在规模增大,业务模式创新的基础下,经营风险大概率会有所增加,及时加强政策制度层面的监管和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投资建议:金融租赁公司在非银行业中的地位伴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责任加大,和实体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时代背景下逐步提高,配套制度的跟进刻不容缓。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中也特别提到“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自身资源禀赋更好满足企业设备更新现实需求”,我们预计未来金融租赁公司与实 体经济、居民消费的联系均将更为密切,在多个细分领域将填补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的缺失,同时在部分专业领域的经营优势和综合竞争力有望逐步凸显,自身投资价值有望持续被挖掘,建议持续关注。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相关报告汇总 分析师简介 刘嘉玮 武汉大学学士,南开大学硕士,“数学+金融”复合背景。四年银行工作经验,九年非银金融研究经验,两年银行研究经验。2015年第十三届新财富非银金融行业第一名、2016年第十四届新财富非银金融行业第四名团队成员;2015年第九届水晶球非银金融行业第一名、2016年第十届水晶球非银金融行业第二名团队成员。 分析师承诺 负责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每一位证券分析师,在此申明,本报告的观点、逻辑和论据均为分析师本人研究成果,引用的相关信息和文字均已注明出处。本报告依据公开的信息来源,力求清晰、准确地反映分析师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风险提示 本证券研究报告所载的信息、观点、结论等内容仅供投资者决策参考。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均不构成对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者在决定投资前,务必要审慎。投资者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撰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合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本研究报告中所引用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和作者无关。 我公司及报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我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东兴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研究报告仅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和经本公司授权刊载机构的客户使用,未经授权私自刊载研究报告的机构以及其阅读和使用者应慎重使用报告、防止被误导,本公司不承担由于非授权机构私自刊发和非授权客户使用该报告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和责任。 行业评级体系 公司投资评级(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股价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的表现为标准定义: 强烈推荐: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推荐: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之间;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介于-5%~+5%之间;回避: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的表现为标准定义: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介于-5%~+5%之间;看淡: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东兴证券研究所 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46F邮编:518038电话:0755-83239601传真:0755-23824526 上海虹口区杨树浦路248号瑞丰国际大厦23层邮编:200082电话:021-25102800传真:021-25102881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6层邮编:100033电话:010-66554070传真:010-6655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