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3綜合損益表 4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5綜合財務狀況表 6綜合權益變動表 7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8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 2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30其他資料 公司資料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香港中環德輔道中19號環球大廈2408室 董事執行董事 梅澤鋒先生劉萍女士(主席)張志洪先生(行政總裁)陸小玉女士許潮先生 核數師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於《財務匯報局條例》下的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香港中環遮打道10號太子大廈8樓 獨立非執行董事 劉英傑先生楊廣先生曹成先生 香港法律顧問溫氏律師事務所香港中環德輔道中19號環球大廈2408室 公司秘書鍾有棠先生 股份過戶登記總處 審核委員會劉英傑先生(主席)楊廣先生曹成先生 Conyers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 薪酬委員會曹成先生(主席)劉英傑先生楊廣先生張志洪先生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提名委員會劉萍女士(主席)劉英傑先生楊廣先生曹成先生 公司網址www.jnpmm.com 註冊辦事處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 上市資料本公司的普通股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號:6890.HK)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總部中國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橫山橋鎮五一村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以人民幣呈列) 1公司資料 康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7年12月21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第22章公司法(1961年第3號法律,經綜合及修訂)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於2018年11月19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與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主要從事製造及銷售軋硬鋼卷、非彩塗鍍鋅鋼產品及彩塗鍍鋅鋼產品以及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編製基準 本中期財務報告已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適用的披露規定編製,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國際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其已於2024年8月26日獲授權刊發。 中期財務報告根據2023年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用的相同會計政策編製,惟預期於2024年年度財務報表反映的會計政策變動除外。有關該等會計政策變動詳情載於附註3。 要編製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的中期財務報告,管理層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影響該等政策的應用以及資產負債、收入及開支的迄今匯報金額。實際業績可能與該等估計金額有別。 中期財務報告載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選定的說明附註。該等附註包括說明對於理解本集團自2023年年度財務報表以來財務狀況及表現的變動而言重要的事件及交易。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及附註並不包括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編製的完整財務報表所需的所有資料。 載於中期財務報告作為比較資料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相關的財務資料,並不構成本公司在該財政年度的年度綜合財務報表,而是取自該等財務報表。 3會計政策變動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頒佈下列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作出的修訂,於本集團本會計期間首次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的呈列:負債分類為流動及非流動之修訂(「2020年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的呈列: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之修訂(「2022年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之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供應商融資安排之修訂 3會計政策變動(續) 本集團並無採用任何於本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新準則或詮釋。採納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概述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的呈列之修訂(「2020年及2022年修訂」,或統稱「國際會計準則修訂」)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影響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並作為一個組合追溯應用。 2020年修訂主要澄清可於其自身權益工具結算之負債之分類。倘負債之條款可按交易對手之選擇以轉讓實體本身之股本工具之方式結算,而該轉換選擇權入賬列作股本工具,則該等條款並不影響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否則,轉讓股本工具將構成負債結算及影響分類。 2022年修訂訂明實體於報告日期後必須遵守的條件並不影響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然而,該實體須在整套財務報表中披露有關符合該等條件的非流動負債的資料。 於採納修訂後,本集團已重新評估其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並無識別出任何項目須予重新分類。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之修訂 該修訂澄清實體如何於交易日期後將售後租回進行會計處理。該修訂要求賣方兼承租人應用租賃負債後續會計處理的一般規定,使其不會確認與其保留的使用權有關的任何收益或虧損。賣方兼承租人須就首次應用日期後訂立之售後租回交易追溯應用該修訂。由於本集團並無訂立任何售後租回交易,故該修訂對該等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供應商融資安排之修訂 該修訂引入新披露規定,以提高供應商融資安排的透明度及其對實體負債、現金流量及流動資金風險的影響。由於該等披露毋須於首次應用該修訂的年度報告期間內呈列的任何中期期間作出,故本集團並無於本中期財務報告作出額外披露。 4收益及分部報告 (a)收益 本集團主要從事製造及銷售軋硬鋼卷、非彩塗鍍鋅鋼產品及彩塗鍍鋅鋼產品以及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有關本集團主要業務的進一步詳情披露於附註4(b)。 按主要產品及服務範圍劃分的客戶合約收益如下: 按收益確認時間及地理市場劃分的客戶合約收益分別於附註4(b)及附註4(c)披露。 (b)分部報告 本集團按業務範圍(產品及服務)管理其業務。本集團以符合向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層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進行內部報告之方式呈列以下四個報告分部。概無合併計算經營分部以組成下列報告分部。 •軋硬鋼卷:此分部主要包括製造及銷售冷軋硬鋼卷。•非彩塗鍍鋅鋼產品:此分部主要包括製造及銷售熱鍍鋅鋼╱鍍鋅鋼卷板。•彩塗鍍鋅鋼產品:此分部主要包括製造及銷售彩塗熱鍍鋅鋼卷板。•物業管理服務:此分部包括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4收益及分部報告(續) (b)分部報告(續) (i)分部業績、資產及負債 就評估分部表現及於分部間分配資源而言,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層按以下基準監控各報告分部業績: 收益及成本乃參考該等分部產生的銷售及招致的成本分配至報告分部。報告分部業績所用的計量為毛利。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並無分部間的銷售。並無計量一個分部向另一分部提供的協助,包括分享資產及技術訣竅。 本集團其他經營收入及開支,如其他收入、銷售及行政開支及金融工具減值虧損,以及資產及負債並非按個別分部計量。因此,並無呈列分部資產及負債的資料或有關資本開支、利息收入及利息開支的資料。 按收益確認時間劃分的客戶合約收益以及就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部表現向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層提供有關本集團報告分部的資料載列如下: 4收益及分部報告(續) (b)分部報告(續) 4收益及分部報告(續) (c)地理資料 下表載列有關本集團產生自外部客戶收益的地理位置資料。客戶的地理位置乃基於貨品運送所至地區。 本集團絕大多數的非流動資產均位於中國。因此,並無呈列按資產地理位置作出的分部分析。 5其他收入 6除稅前溢利 除稅前溢利乃經扣除下列各項後得出: (a)融資成本 6除稅前溢利(續) (b)員工成本 (c)其他項目 7所得稅 7所得稅(續) 附註: (i)本公司及本集團於開曼群島或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毋須按其各自註冊成立所在司法權區的規則及法規繳納任何所得稅。(ii)本公司及本集團於香港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須繳納香港利得稅。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香港利得稅撥備乃按估計年度實際稅率16.5%(2023年:16.5%)計算,惟本集團一家附屬公司除外,該公司為兩級制利得稅稅率下的合資格公司。就本附屬公司而言,應課稅溢利首2百萬港元按8.25%計稅以及剩餘應課稅溢利按16.5%計稅。於2023年,本附屬公司之香港利得稅撥備按相同基準計算。(iii)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於中國(不包括香港)成立的附屬公司須按25%(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25%)的稅率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iv)本集團於菲律賓成立的附屬公司須按20%的稅率(適用於應課稅淨收益不超過5,000,000菲律賓比索且總資產(不包括土地)不超過100,000,000菲律賓比索的居民企業)繳納菲律賓企業所得稅。(v)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容許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合資格企業有權享有15%的優惠稅率,惟須符合認可標準。本集團於中國成立的附屬公司符合資格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及於截至2022年至2024年日曆年有權享有15%的優惠稅率。(vi)根據相關中國稅務條例,合資格研發成本可於計算所得稅時享有額外減免,即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有關成本的額外100%可被作為額外減免開支(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100%)。(vii)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於中國內地成立的一間附屬公司向其直接控股公司康利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作出分派20,000,000港元股息。根據中港雙重徵稅安排,上述股息須繳納10%中國預扣稅。據此,於2023年6月30日已確認2,000,000港元(相當於約人民幣1,802,000元)的預扣稅。 8每股盈利 (a)每股基本盈利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中期期間之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人民幣62,228,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人民幣10,144,000元)及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606,252,000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606,252,000股)計算得出。 (b)每股攤薄盈利 本公司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概無具潛在攤薄效應的股份發行在外,故此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並無分別。 9物業、廠房及設備 (a)使用權資產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訂立若干辦公室租賃協議,因此確認使用權資產增加人民幣115,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人民幣零元)。 (b)收購及出售自置資產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以成本人民幣4,882,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人民幣5,188,000元)收購廠房及機器。於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內出售賬面淨值人民幣5,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人民幣290,000元)的廠房及機器。 10關聯方貸款 於2023年2月28日,本集團附屬公司江蘇江南精密金屬材料有限公司(「江南精密」)(作為貸款人)、江蘇江南鐵合金有限公司(「江南鐵合金」)(受本公司最終控制方控制的公司,作為借款人)及梅澤鋒先生(作為擔保人)訂立貸款協議。根據貸款協議,江南精密同意向江南鐵合金授予本金總額為人民幣20,000,000元及按年利率5.5%計息之貸款,為期三年。 根據貸款協議,提取貸款的先決條件之一包括江南精密與江南鐵合金訂立收購權協議。於2023年2月28日,江南精密與江南鐵合金訂立收購權協議,據此,物業收購權以零代價授予江南精密,以收購擬於常州經濟開發區建設的物業,以提升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