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資料 核數師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董事會 關百豪(董事長、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關廷軒(執行董事及副行政總裁)張子睿(執行董事及財務總裁)黃思佳(執行董事)黎偉光(執行董事) 法律顧問盛德律師事務所 註冊辦事處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Hamilton HM 11Bermuda 獨立非執行董事鄭樹勝勞明智陳浩華 審核委員會鄭樹勝(委員會主席)勞明智陳浩華 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香港九龍灣宏泰道23號Manhattan Place 22樓 薪酬委員會鄭樹勝(委員會主席)勞明智關百豪 股份登記及過戶總處Conyers Corporate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Hamilton HM 11Bermuda 提名委員會關百豪(委員會主席)鄭樹勝勞明智 股份登記及過戶分處卓佳標準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公司秘書張雪萍,ACG, HKACG, CPA, FCCA 法定代表關百豪(替任︰關廷軒)張子睿(替任︰張雪萍) 網址www.cfsg.com.hk 主板股份編號510 主要往來銀行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華僑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恒生銀行有限公司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聯絡資料電話:(852) 2287 8788傳真:(852) 2287 8700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CAS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Limited(時富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時富金融」)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去年同期之比較數字如下: 附註 (1)編製基準 本集團之未經審核綜合業績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刊發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申報」編製。此外,未經審核綜合會計賬目載列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規定之適用披露。 除 下 文(2)外,本 集 團 於 本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內 應 用 的 會 計 政 策 及 判 斷 與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內所應用者相同。 綜合財務報表以本公司之功能貨幣港元呈列。 (2)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已就編製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首次應用香港會計師公會刊發之下列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其於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開始之年度期間強制生效: 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以及香港詮釋第5號(2020年)之相關修訂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供應商融資安排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於本中期期間應用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對本集團本期間及過往期間之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本集團主要從事下列業務: -提供網上及傳統之證券、期貨及期權,以及一般及人壽保險、互惠基金及強制性公積金產品之經紀業務;-債券及股票投資及衍生工具之自營交易;-提供保證金融資及貸款服務;及-提供投資管理服務。 可呈報及營運分部 本公司之行政總裁(即主要經營決策人(「主要經營決策人」)定期檢閱來自金融服務(包括經紀、財富管理服務及自營交易活動)及投資管理服務的收入,以進行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 分部收益及業績 營運分部的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會計政策相同。分部業績指各分部所賺取之溢利╱產生之虧損,而未計未分配之支出。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而言,此乃向主要經營決策人呈報的計量方法。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根據香港利得稅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合資格集團實體首2,000,000港元溢利之稅率為8.25%,超過2,000,000港元溢利之稅率為16.5%。 香港利得稅以該兩個期間之估計應課稅溢利按16.5%之稅率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該兩個年度中國附屬公司之稅率一律為25%。 (7)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之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基於以下數據計算: 證券買賣業務產生之應收客戶、經紀、交易商及結算所之賬款須於結算日後應要求償還。證券買賣業務產生之應收賬款之結算期一般為交易日後兩天或與客戶、經紀及交易商達成一致的特定期限,而期貨及期權買賣業務產生之應收賬款之結算期為交易日後一天。 當本集團目前擁有抵銷結餘之合法可強制執行權利,且有意以淨額方式結算,或同時變現結餘,則會抵銷若干應收賬款及應付賬款。 由於保證金融資之業務性質使然,本公司董事認為提供賬齡分析並無額外價值,因此並無披露有關賬齡分析。 所有應收貸款均為於兩個期間均按香港最優惠利率或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加差價計息之浮動利率應收貸款。 應收貸款包括應收一名關聯人士按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加與提供予其他客戶利率相近之差價計息之賬款,有關詳情如下: 證券買賣業務之應付賬款之結算期為交易日後兩天,而期貨及期權合約買賣業務產生之應付賬款之結算期為交易日後一天。由於該業務性質使然,本公司董事認為提供賬齡分析並無額外價值,因此並無披露有關賬齡分析。 期貨及期權買賣業務產生之應付客戶賬款,乃為向客戶收取買賣該等合約的保證金存款。所要求的保證金存款須於相應的期貨及期權平倉時償還。超出約定所需保證金存款的未償還款項餘額須應客戶要求償還。 因財富管理服務業務產生的應付獨立財務顧問之款項一般在收到產品發行人╱客戶付款後的30日內結清。 除證券買賣業務產生之應付客戶賬款按固定利率計息外,所有其他應付賬款均不計利息。 應付賬款金額349,381,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46,215,000港元)乃為須付予外界客戶及其他機構,與進行受監管活動而收取並持有的客戶及其他機構的信託及獨立銀行結餘有關。然而,本集團現時並無可強制執行的權利將存款用於抵銷該等應付賬款。 除於附註(9)所詳述之交易及結餘外,本集團與關聯人士於期內進行下列交易: 附註: (a)加富信貸有限公司為時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時富投資」)(本公司之控股公司)之附屬公司。(b)張子睿先生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獲委任為本公司董事。(c)羅軒昂先生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辭任本公司董事。(d)張威廉先生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辭任本公司董事。 (13)資本風險管理 本集團管理其資本,以確保本集團的實體能夠持續經營,同時透過優化債務及股權平衡,為股東帶來最大回報。本集團的資本架構包括債務(包括銀行借款、來自關聯人士借款及租賃負債)及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包括已發行股本、保留盈利及其他儲備)。管理層通過考慮資本成本及與各個類別資本相關的風險審閱資本架構。有鑒於此,本集團將透過發行新股及購股權及新增債務或贖回現有債務而平衡其整體資本架構。於期內,本集團的整體策略維持不變。 若干集團實體受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規管,並須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遵守財政資源規定。本集團受規管實體須遵守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下的最低繳足股本規定及流動資金規定。管理層每日均會密切監察該等實體的流動資金水平,以確保符合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的最低流動資金規定。本集團受規管實體於兩個期間內一直遵守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的資金規定。 股息 董事會並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任何股息(二零二三年:無)。 回顧及展望 財務回顧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收益約24,200,000港元,較去年同期的37,400,000港元減少35.3%。本集團的主要收益包括經紀收入約5,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 上 半 年:14,400,000港 元)、提 供 財 富 管 理 服 務 之 收 益2,000,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 上 半年:4,000,000港元)、資產管理收入1,3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2,600,000港元)、手 續 及 其 他 服 務 收 入1,100,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 上 半 年:1,800,000港 元)以 及 利 息 收 入14,8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14,700,000港元)。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香港證券市場的日均成交量較去年同期下降4.4%(二零二四年上半年:1,104億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1,155億港元)。本集團的經紀收入由二零二三年上半年的14,400,000港元減至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5,000,000港元。 本集團提供財富管理服務之收入由二零二三年上半年的4,000,000港元減至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2,000,000港元。面對此情況,本集團一直在中國大灣區及其他主要城市擴展其財富管理及家族辦公室業務。本集團已委任新的行政總裁執掌財富管理業務,同時有策略地從國內卓越的財富管理公司獲取頂尖人才。本集團以抓住區內龐大的市場機遇及滿足不斷增長的財富管理服務需求作為戰略目標。本集團開始將其業務範圍進一步擴展至中國大灣區以外的其他城市。我們仍對集團財務管理業務創造收入的穩健性持樂觀態度,並預測其於二零二四年下半年對本集團總收益的貢獻將會上升。 各資產類別的全面收縮對我們的資產管理收益影響重大,導致收益下降約50%或1,3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1,3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2,600,000港元)。手續及其他服務收入錄得降幅約38.9%(二零二四年上半年:1,1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1,800,000港元),主要是由於期內收取的代履行權責服務費、登記過戶費及安排費有所減少。 利 息 收 入 輕 微 增 加 約0.7%(二 零 二 四 年 上 半 年:14,800,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 上 半 年:14,700,000港元),主要是由於當前市場利率高企。藉著目前持續加息所帶來的相對理想的存款利率,本集團在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積極將閒置的現金投資於定期存款,並因此於期內錄得存款利息收入約6,8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4,300,000港元)。另一方面,薪金及相關福利減少19.3%或21,7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26,900,000港元)。該 減 少 主 要 是 由 於 本 集 團 持 續 實 施 成 本 合 理 化 計 劃,其 內 容 包 括 透 過 改 善 營 運 工 作流 程 及 程 序 精 簡 人 手。整 體 而 言,本 集 團 於 期 內 錄 得 淨 虧 損 約19,300,000港 元,而 二 零二三年上半年淨虧損則為約21,600,000港元。 減值撥備 減值撥備由保證金融資及應收貸款產生的應收賬款信貸虧損撥備組成,本集團根據其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財務工具」訂立的預期信貸虧損模式之減值框架及方法,對此等財務資產進行減值評估。為將由保證金融資及應收貸款產生的應收賬款的信貸風險減至最低,信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檢討信貸及風險管理政策、批准信貸限額及就逾期應收款項作出任何收回債項行動。該評估是根據密切監督及對賬目之可收回性評估,以及管理層之判斷(包括(但不限於)應收款項賬齡分析、各客戶之當前信譽、客 戶 經 理 集 中 度 分 析、抵 押 品 分 配 及 集 中 度 分 析、過 往 收 賬 記 錄,以 及 考 慮 前 瞻 性 因素)。就此而言,本公司董事認為本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