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8112) 有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報之補充公佈 茲提述基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3月28日刊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報(「該年報」)。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年報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謹此提供有關該年報之進一步資料如下: 本集團主要從事業務之一為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孖展融資業務。 於2023年12月31日,本集團向12位孖展客戶授出約89,900,000港元,其中五位最高借貸孖展客戶佔約69,100,000港元(約佔總借貸的76.9%)。 所有孖展客戶均須將證券作為抵押品質押予本集團以獲取孖展貸款。於2023年12月31日及直至本公佈日期,孖展貸款按年利率8.875%收取孖展利息。 釐定應收賬款於報告日期的公平值時,本公司管理層乃基於公平值評估孖展貸款組合,其主要考慮抵押品(由借款孖展客戶質押的上市證券組成)價值,並參考報價,以未償還貸款金額為限。 由於相關孖展客戶乃以記賬形式結轉,並且僅在滿足條件時或本集團要求時到期,故該年報並無披露本集團孖展客戶的賬齡分析。因此,鑒於該等應收款項的性質,本公司認為賬齡分析並無額外價值。 承董事會命基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安錫磊 香港,2024年8月9日 於本公佈日期,董事會成員如下:安錫磊先生(主席)、黃雄基先生、莫偉賢先生、劉始豪先生及孫利華先生為執行董事;陳志強先生、劉美盈女士及黃敏康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公佈的資料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佈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佈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概無誤導或欺詐成份,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致令本公佈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佈產生誤導。 本公佈將由刊登之日起最少一連七日在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網頁刊載。本公佈亦將於本公司網站www.cs8112.com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