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ANLI HOLDINGS GROUP LIMITED天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7) 有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報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中期報告之補充公告 茲提述天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報(「2022年報」)及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中期報告(「2023中期報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詞彙與2022年報及2023中期報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有關股份獎勵計劃的補充資料 繼2022年報第61-62頁及2023中期報告第22-23頁所作的披露後,本公司擬於下段補充有關本公司股份獎勵計劃的進一步資料。 2022年報 股份獎勵計劃下各合資格參與者並無特定最高權益。 獎勵股份可以通過(i)從市場上的現有股份或(ii)根據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授權下發行新股來滿足。截至2022年報日期,股份獎勵計劃已授予合共5,958,000股。於2022年1月1日及2022年12月31日,股份獎勵計劃可供授出的股份數目為68,517,000股。 於2022年報日期,根據股份獎勵計劃中可予發行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為74,475,000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10%。 2023中期報告 股份獎勵計劃下各合資格參與者並無特定最高權益。 獎勵股份可以通過(i)從市場上的現有股份或(ii)根據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授權下發行新股來滿足。截至2023中期報告日期,股份獎勵計劃已授予合共5,958,000股。於2023年1月1日及2023年6月30日,股份獎勵計劃可供授出的股份數目為68,517,000股。 於2023中期報告日期,根據股份獎勵計劃中可予發行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為74,475,000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10%。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2022年報及2023中期報告所載列之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天利控股集團有 限公司主席周春華 香港,2023年10月11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二名執行董事,即周春華先生(主席)及潘彤先生(行政總裁);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朱健宏先生、蔡大維先生及徐學川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