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835 —— P.O. Box 309Ugland HouseGrand CaymanKY1-1104Cayman Islands 36323(852) 2963 3298(852) 2561 66181083www.towngassmartenergy.com Suntera (Cayman) Limited Suite 3204, Unit 2ABlock 3, Building DP.O. Box 1586Gardenia CourtCamana BayGrand Cayman, KY1-1100Cayman Islands 18317M 183171712–1716 頁數 主席報告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審閱報告7 簡明綜合損益表 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9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12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14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5 財務回顧46 財務狀況 其他資料51 集團本年度上半年未經審核之業務要點及去年同期比較數字如下: 世界經濟復甦前景有所改善,但企業經營依然面對巨大壓力,較高的利率以及地緣政治衝突,仍將持續拖累增長步伐。今年上半年,國家經濟運行繼續保持平穩,國內生產總值(「GDP」)同比增長5%,與全年目標持平。 面對複雜多變的經營環境,集團繼續穩步前行,重點提升企業效益,嚴格控制資本投資及成本開支,並採取輕資產策略,包括引入新的投資夥伴、透過發行綠色債券取得較低息的融資、與多方面展開合作項目爭取成本較低的資金等,目標是優化資產結構,降本增效,以提高資金效率。此外,公司通過加強各個業務板塊的協同效應,以及發掘既有業務的增長潛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截至2024年6月30日,集團於內地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累計擁有657個項目,業務範圍覆蓋城市燃氣及可再生能源等。對比去年全年,燃氣客戶新增45萬戶,達1,722萬戶。售氣量較去年同期增長約6%至87.4億立方米。可再生能源板塊期內取得118個新項目,已累計簽約3.3吉瓦,併網2.1吉瓦。整體營業額較去年同期上升6.3%至105.01億港幣。業務核心利潤大幅上升57.5%至7.07億港幣(以人民幣計算,上升63.3%),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後,公司股東應佔溢利為7.43億港幣,較去年同期下降33.4%。 配合國家對重點工業以及公共機構節能減排的政策要求,集團聯同母公司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下稱「中華煤氣」)大力推進「燃氣+」服務,以能源服務帶動大型工商業客戶的燃氣銷售,並提升其能源效益,整體售氣量錄得增長。加上成功把握內地「新三樣」產業(即電動車、鋰電池、光伏產品)的發展機遇,期內,集團整體燃氣銷售量為87.41億立方米,增長6%。當中工業售氣量錄得4.6%的升幅,商業售氣量增長9.4%。城市燃氣項目方面,期內新增3個項目,累計項目190個。 期內,上游天然氣價格回落,有助順價工作。上半年城市燃氣平均價差人民幣0.56元╱立方米,較2023年上半年增加人民幣0.02元╱立方米,燃氣價差穩步回升。 中華煤氣去年正式成立氣源業務板塊以來,與3間主要上游天然氣公司、國家管網及大型區域性能源公司的合作穩步推進,並簽署戰略合作協議。今年上半年實現統籌氣量總計19億立方米,既提升天然氣保供能力,亦協助城市燃氣企業降本增效。 中華煤氣利用位於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儲氣庫,開展管道氣和液化天然氣(「LNG」)的交付形式互換及聯動,進一步提高氣源供應鏈的韌性及提高基礎設施效益,位於四川省威遠縣的港華燃氣應急調峰儲備基地一期項目,已於今年5月正式投入營運。該項目建成後將成為周邊城鎮的大型調峰儲備基地。 在國家「3060」雙碳目標及能源結構調整要求下,客戶對可再生能源、節能減碳的需求更為殷切,為集團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帶來機遇。為此,我們積極利用集團及中華煤氣在內地逾40萬工業客戶群這一基礎優勢,配合國策推進可再生能源的廣泛應用。 為把握這機遇,集團大力開發零碳智慧工業園區,為園區內工業客戶提供綠色能源,並推展「能源即服務」(Energy as a Service, EaaS),便利工業客戶進行能源管理,帶來穩定收入。隨着EaaS的不斷推展,集團的「光伏+儲能+售電」服務逐漸顯現競爭優勢。其中,儲能進入電力市場成為趨勢,集團部署儲能業務發展,通過光伏餘電入儲及「光、儲、售、運維」一體化的綜合能源服務,充分釋放光伏資產價值,多方面協助客戶節能減碳,為集團帶來盈利空間。 憑藉上述的戰略部署,加上集團以輕資產模式發展可再生能源業務的策略成功落實,期內綠色能源領域表現超出預期,為集團帶來顯著的利潤增長。集團落實發展128個零碳智慧園區,並在23個省級行政區發展可再生能源項目,業務覆蓋光伏、儲能、充換電、電力交易、碳交易、工程服務、數字化等多個綜合能源服務領域。電力交易業務增長顯著,較上年同期增長約7倍,超過32億度。其中分布式光伏業務已於去年錄得盈利,並在今年上半年實現利潤大幅攀升。 集團一直秉承「積極參與公益服務,惠澤社群;致力保護生活環境,回饋社會」理念,致力提升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水平。 集團已在董事會層面成立ESG董事委員會,同時連同中華煤氣,成立督導委員會及工作委員會,負責相關範疇具體工作計劃的制定及落實。期內,ESG董事委員會接受氣候相關及自然相關風險的發展及趨勢培訓;為強化管理層的責任意識,相關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已與包括氣候變化目標、安全生產表現及ESG評級結果等管理績效掛鈎。 我們的努力繼續獲得國際評級機構的認可,期內,集團連同母公司中華煤氣再度雙雙成為全球ESG評分「最佳1%」之中國企業,並再次入選《可持續發展年鑒(中國版)2024》。集團今年加強對自然及生物多樣性相關的披露,有助連年獲此殊榮。同時,集團在Sustainalytics的ESG評分亦有所進步,風險指數調低至23.7,反映我們的ESG風險管理卓有成效。 此外,我們積極鼓勵員工身體力行,投入低碳生活。期內,集團舉辦低碳環保活動,通過植樹、種植盆栽、升級改造等踐行綠色低碳生活。 2024 集團積極推動能源轉型,今年5月,國家發布《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推動分布式新能源開發利用;鼓勵可再生能源製氫技術研發應用等。上述政策皆是我們近年發展業務的主要方向和優勢所在,無疑為發展前景帶來廣闊空間。 國家能源局發出《202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提及主要目標包括:今年的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佔比提高到5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量佔全國發電量的比重達到17%以上等;在「3060」雙碳政策驅動下,中國天然氣需求的增速將優於GDP增速,未來數年天然氣仍將在內地能源發展中佔重要位置。 我們預期下半年集團在內地城市燃氣及天然氣業務將持續增長,集團將依托國家管網在全國多點建設儲氣基地,並透過LNG採購及大型區域性能源公司的合作統籌氣源,保障供氣穩定和降低氣源成本。與此同時,國家加速對能源結構的調整,促進客戶增加對可再生能源、節能減碳服務的需求,我們對可再生能源業務持續增長感到樂觀,預期下半年將有更多新項目落成及帶來利潤提升,成為集團未來業務發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面對複雜的地緣政局、居高未下的利率,環球經濟復甦未及預期,我們將致力保持韌性,同時嚴控投資風險,落實降本增效,確保我們保持穩健發展。 香港,2024年8月15日 本核數師已審閱載於第8至45頁港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貴集團」)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其中包括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簡明綜合財務狀況報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相關簡明綜合損益表、全面收益表、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及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規定,就中期財務資料編製的報告必須符合當中有關條文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貴公司董事須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及呈列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本核數師的責任是根據審閱對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作出結論,並按照委聘的協定條款僅向整體董事會報告,此外別無他用。本核數師不會就本報告的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 本核數師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香港審閱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之獨立核數師審閱中期財務資料」進行審閱。審閱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向主要負責財務及會計事務的人員作出查詢,並應用分析及其他審閱程序。審閱範圍遠小於根據香港核數準則進行審核的範圍,故不能令本核數師保證本核數師將知悉在審核中可能發現的所有重大事項。因此,本核數師不會發表審核意見。 按照本核數師的審閱,本核數師並無發現任何事項,令本核數師相信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在各重大方面未有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 ·執業會計師香港2024年8月15日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期內溢利 每股盈利—基本—攤薄 63020242023年千港幣(未經審核) 846,1881,231,015 期內其他全面(開支)收益 於2024年6月30日 20246302023年12月31日附註千港幣(經重列) 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無形資產商譽聯營公司權益合資企業權益給予聯營公司貸款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權益工具其他財務資產受限制存款 20246302023年12月31日附註千港幣(經重列) 租賃負債借貸—一年後到期之款項遞延稅項非控股股東給予之貸款 股本儲備 18335,450335,45022,154,95422,511,762 公司股東應佔權益非控股股東權益 22,490,40422,847,2122,302,9532,383,278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購置物業、廠房及設備 新借銀行及其他貸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 1. 公司於2000年11月16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經修訂)第22章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公眾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公司董事(「董事」)認為,集團之母公司及最終控股股東為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中華煤氣」),其為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而其股份在聯交所上市。 公司之功能貨幣為人民幣。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幣呈列。公司選用港幣為呈列貨幣,原因為公司乃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公眾公司,其股份在聯交所上市,且其投資者大部份位於香港。 公司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各附屬公司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銷售管道燃氣、可再生能源及其他能源、燃氣管網建設、銷售爐具與相關產品及其他增值服務。 本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而編製。 1. 於編製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有見及集團於2024年6月30日的流動負債超出其流動資產約120.54億港幣,董事已審慎考慮到集團日後的流動資金。集團於2024年6月30日之負債包含須於報告期期末起計一年內償還的約90.24億港幣的借貸。 於2024年6月30日,集團可透過中期票據計劃(「中期票據計劃」)募集資金的額度約132.47億港幣,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註冊的債務融資工具(「熊貓債券」)餘下額度約156.01億港幣,以及來自銀行及母公司中華煤氣的未動用信貸額度約70.00億港幣(「信貸額度」)。在評估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時,董事考慮到集團與銀行關係良好且擁有良好的信貸記錄,故認為集團自報告期期末起計須於一年內償還的約82.17億港幣的銀行借款將繼續延期或再融資。 經計及內部產生的資金、來自中期票據計劃可募集資金的額度、熊貓債券餘下額度及其可動用的信貸額度,董事相信集團有能力應付於可見將來到期的財務責任。因此,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持續經營基準編製。 於2024年6月,本集團與銀行展開商洽,就兩項總額人民幣40.0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