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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9财报-
凯龙高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臧志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小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宇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27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9第六节重要事项......................................................................................................3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2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3第十节财务报告......................................................................................................4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公司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此注册资本由11,502.20万元增加至11,522.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4万股。因此注册资本由11,522.20万元减少至11,498.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汽车制造相关业务”披露要求。 (一)行业基本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在商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工业废气治理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大气污染治理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产品的应用领域为划分依据,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产品最终主要应用于商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工业废气治理领域,市场需求与下游商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工业废气治理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 (1)商用车 近些年来商用车市场销量跌宕起伏,2020年受国三产品淘汰、治超趋严以及基建投资等因素影响,产销达到峰值;随后2021年市场需求出现下降;2022年跌落谷底,为2009年以来的最低水平;直至2023年,受宏观经济向好、消费市场需求回暖、各项利好政策等因素影响,实现恢复性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2024年1-6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00.5万辆和206.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和4.9%。其中,国内新能源商用车销量约22万辆,同比增长约120%,相比较传统燃油商用车总体销量同比略微下降。 我国商用车行业整体呈复苏态势,出口的持续增长是促使整个行业向好的潜在因素之一。自2021年开始,出口销量对我国商用车行业总体销量的贡献比例越来越高,由2021年的8.39%提升至2023年的19.10%。2022年,受宏观经济低迷影响,商用车行业总销量330万辆,同比下滑31.15%,总销量创下自2015年以来最低水平,而出口则成为当年销量重要支撑部分,出口量58.2万辆,同比逆势增长44.78%。2023年,出口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商用车行业出口量创历史新高。 (2)非道路移动机械 2023年,受益于国内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运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有所回暖,但受基建需求趋弱、房地产投资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开工不足等影响,行业仍面临一定压力,农业机械行业则在农耕需求回升下提升明显。2024年以来,尽管面临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性调整的压力,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仍然呈现复苏趋势。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具有明显的政策支持性,近期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鼓励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了上海地区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补贴的具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到了国四场内车辆更新补贴的相关条款。相应政策的出台,有望加速老旧工程机械的更新换代,刺激工程机械新机销售,有助于工程机械国内需求的进一步修复。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1-6月,柴油内燃机销量262.29万台。其中,工程机械用44.18万台,农机用82.59万台,船用2.92万台。根据标准,37kw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需满足相应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市场选择会更倾向于加装后处理装置,因此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前景广阔。 (3)船舶 中国造船业近年来的快速崛起。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中国在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这三大世界造船指标上全面增长,国际市场份额连续多年保持领先,其中造船完工量同比增长了11.8%,新接订单量同比增长了56.4%,手持订单量同比增长了32.0%。中国船舶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特别是在LNG船、超大集装箱船等高技术船舶领域取得了突破。 随着对船舶环保要求的提升以及船舶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中国巨大的船舶市场需求将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交通运输部推动了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以促进航运业的节能减排,并鼓励船舶应用新型清洁能源。同时,中国造船业正积极响应绿色低碳化的发展趋势,2023年度新接绿色船舶订单国际市场份额达到57.0%,实现对主流船型的全覆盖。 中国造船业的快速发展,环保要求的提升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应用,都预示了船用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和市场需求。 (4)工业废气治理(VOCs) 近年来,国家对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日益重视,各类环保政策密集出台。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指导思想中提出,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随着政府对工业VOCs治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出台促进了工业VOCs治理技术的进步和应用,强调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 随着中国政府对于VOCs治理日益重视,VOCs治理政策支持主要集中在提高VOCs排放监管力度、加强源头防控和实施环境违法处罚等方面,环保要求日趋严苛,石化、涂装、造纸等行业的VOCs排放治理标准将逐步完善,有望推动本土企业进一步发展以满足日趋增长的VOCs治理需求。 随着环保要求趋于严格,未来VOCs市场前景广阔。 2、热管理系统行业情况 近两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得到高速发展,2023年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底,很大程度上提振市场信心;叠加促消费政策等因素刺激新能源汽车需求释放,同时海外新能源市场需求亦有所扩大。根据中国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