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代码:60038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除王侃先生、沈烈先生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王侃先生、沈烈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王侃先生:公司2021年—2023年连续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突显公司内控缺陷严重并始终未能有效整改和提升,本人通过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的积极问询和参考年初至今相关公司公告等信息,暂无法保证半年报内相关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具体包括:1.审计师的审计工作是董事监督公司业务运营和内控管理的重要参考之一,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海越能源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由于相关资金收回过程与公司对外支付大额采购款项存在时间点接近等情形,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归还资金是否来源于公司或交易对手。同时半年报未经审计师审计,故本人无法充分判断2023年发生的资金占用是否已经收回和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了新的资金占用。2.根据半年报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部分委员对议案投弃权票,表示公司上半年虽然采取整改行动,但尚无权威性的验收报告,且公司未能根据建议聘请独立审计对上半年大额资金进出(尤其是与关联方之间的)进行专项审计。本人尊重和参考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认为目前较难评估公司的内控整改和资金占用现状。3.根据相关新闻和公司公告,今年上半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接连受到控股股东监管机构、证监会和上交所的重点关注,要求公司尽快提升内控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表明公司在内控和信披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否有效得到整改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人就本次半年报议案提出了关于大额应收业务背景和催收进展、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金额较大等问题,虽然公司进行了相关的解答,但本人无法获取充分的依据(如法律意见书、独立第三方内控评估报告等)以保证半年报中的相关资金流向、资产减值等真实合理,但亦无足够依据反对议案,故投弃权票。综上,本人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最终认为就公司半年报及其摘要中的资金流动、应收、应付款项、资产减值等信息无法保证其真实、完整和公允,但亦无足够的依据完全反对议案,故投弃权票。沈烈先生:1.公司既往连续几年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违规记录,公司也因此曾两次被“ST”,目前尚处于“*ST”之中;2.公司连续几年存在的该项违规记录表明,既往公司就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不尽彻底。今年上半年虽然就此又采取了“大力”整改行动,但效果及持续性如何,目前尚无权威性的验收报告或其他证明支撑;3.本人曾建议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中介对公司上半年的大额资金进出及结存情况(尤其是与关联方之间的)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但因种种原因未得到支持和落实。综上,本人未能够获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往来资金占用合理、合规方面充分、有力的支撑性信息或证据,对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允性无法提供合理保证,既无完全“赞成”的理由,亦无“反对”的充分证据。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国强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的未来发展、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2023年度存在通过供应商拆借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于2024年5月14日向供应商支付1,414.82万元,完成上述拆借资金的归还。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2023年,公司在开展进口商品贸易的过程中,支付的款项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冻结,形成大额其他应收款28,661.57万元。2024年公司获悉上游客户于2024年2月被列入美国制裁名单,因公司与其业务均发生于2023年,即公司与上游业务开展是发生在上游被制裁前,根据律师团队意见,将原申请资金解冻诉求调整为申请资金原路退回至我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如出现冻结资金确认无法收回的情况,公司将依据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回函的具体原因,启动向相关方的诉讼,在不考虑诉讼结果的情况下,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净利润-21,869.83万元(考虑到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下)。 2024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临2024-034号)、《海越能源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临2024-03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高鑫金控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其他可能存在的有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6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18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19第六节重要事项...............................................................................................................................2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1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2第十节财务报告...............................................................................................................................3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碳酸锂的生产和加工。 1、公司浙江地区企业主要经营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及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公司在浙江诸暨境内拥有5.2万吨成品油库以及配套的铁路专用线等附属设施和11座加油站。公司的油气业务与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央企以及浙江浙石化等民企合作经营。 2、公司天津区域企业主要从事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业务,目前共有4个库区,总罐容107万m³,拥有5万吨级专业石化码头,位于天津港区域,资质齐备,是华北地区较具规模的石化服务企业。 3、公司陕西地区企业主营业务为碳酸锂的生产及销售。随着未来几年国内碳酸锂需求市场发展加快,行业需求不断提升。目前公司在铜川地区已建设1000吨锂材料一体化加工产线,同时在建1.2万吨锂材料一体化加工产线,并同步开展产线的升级调改工作。 4、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由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参股或控股的基金、投资企业管理和运营,并与华睿投资、天堂硅谷、普华资本、招银国际、国信中数、九智资本、贝克资本等机构保持深度合作。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经营资质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拥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我国华北地区行业内经营资质较为齐备的公司之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海越能源有限公司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资质证书;诸暨海越仓储有限公司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诸暨海越燃气有限公司拥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2)产品和技术优势 公司锂材料一体化项目,主要利用铝渣,通过“酸浸提锂—深度净化—再生循环”的创新技术路线,提取碳酸锂。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全流程无工艺废水排放,锂回收率超过80%,冰晶石再生率超过90%,固废利用率接近100%。相较矿石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