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Genvict Technologies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1901-07号、20层01-08号)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罗瑞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锋龙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如果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本报告在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31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3第六节重要事项...............................................................................................................................36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6第十节财务报告...............................................................................................................................4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文件均齐备、完整,并备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查阅。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持续深耕智慧交通行业,聚焦“智慧的路”和“聪明的车”两大核心场景,面向智慧高速、城市数字交通、车路协同、汽车电子业务领域提供“解决方案+IOT智能硬件+边端系统”一站式服务,赋能交通管理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化升级,使能交通安全与效率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所处智慧交通行业仍为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 国家交通强国战略、新基建政策、“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不断助推交通行业数字化转型,从顶层设计到配套实施,智慧交通行业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政策需求双轮驱动助推智慧交通行业迎来持续高景气发展,AI、大数据、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基础设施不断融合发展,带动行业效率持续提升。智慧交通行业的核心政策包括国家层面的交通强国战略、交通新基建政策、数字经济政策,以及交通部、公安部、工信部等相关部委在交通规划与建设、交通安全及秩序管理、智能网联和自动驾驶等方面的相关政策。相关政策主要围绕新技术赋能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网联化建设。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今年政府工作十大任务之首。智慧交通产业系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今年上半年,为加速建设交通强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各部委陆续出台各项政策措施,为智慧交通行业未来三年的发展明确了具体方向。 1、智慧高速数字化转型升级加速 2023年9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公路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以及“到2035年,全面实现公路数字化转型”的发展目标,明确了“推动智慧建造、智慧养护、智慧出行、智慧治理、标准提升,牢固数字底座”6项主要任务,为数字化赋能高速公路行业提质增效指明了方向。 9/1682024年4月29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实施目标将自2024年起,通过三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和70%左右的重要国家高等级航道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在智慧扩容方面实现示范通道通行效率提升20%左右;在安全增效方面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效率提升30%左右;在融合创新方面凝练总结一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车路云、船岸云应用场景和关键技术、标准规范;在 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推动培育一批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产业化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同时,《通知》明确了由财政部按照奖补结合方式安排资金,强化中央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形成规模效益。上述政策对推动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网联化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路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进入提速期,有望带动行业未来高质量发展。 2、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化迈入关键时期 智能网联汽车作为人工智能、信息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汽车领域应用的关键载体,也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方向。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问答中对外公布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开放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道路32,000多公里,发放测试示范牌照超过7,700张,测试里程超过1.2亿公里,各地智能化路侧单元(RSU)部署超过8,700套,多地开展了云控基础平台的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发展路径目前已经成为行业共识,也是下一阶段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应用的关键所在。 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2024年6月评审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对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和安全运行水平具有重大意义。2024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的通知》,提出围绕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等9个方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联合公布了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沈阳等20个城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在政策的推动下,北京、武汉、福州、重庆等地“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开始提速,部分城市“车路云”大规模应用即将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这也标志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又将迈出实质性一步。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体系 10/168公司持续聚焦智慧交通领域,秉持“让交通更智慧,让生活更简单”的企业使命,专注于智慧交通领域数字化、网联化、智慧化建设。公司聚焦“智慧的路”和“聪明的车”两大核心场景,面向智慧高速、城市数字交通、车路协同、汽车电子业务领域的智慧收费、智慧隧道、智慧网联高速、ETC车路协同、全息智慧路口、城市智慧停车、智能网联、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等业务场景,提供“解决方案+IOT 智能硬件+边端系统”一站式服务,赋能交通管理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化升级,服务公众安全、便捷、畅通、高效出行。 基于多年智慧交通应用实践沉淀,公司全面掌握了“感-融合感知、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