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员会向欧洲议会提交的报告理事会、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各地区委员会 关于《欧盟2019 / 1150条例》实施情况的第一次初步审查促进在线中介服务业务用户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SWD (2023) 300 final} 上下文 本报告包含对法规执行情况的初步评估(EU) 2019 / 1150欧洲议会和2019年6月20日理事会关于促进在线中介服务商业用户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平台-对企业或“P2B法规”)1。 P2B法规自2020年7月12日起实施。这是第一个总体框架适用于所谓的“在线中介服务”。这些服务中间用于在 内部市场。P2B法规旨在创建一个公平、透明和可预测的这些业务用户的业务环境,这可能在不同程度上依赖于在线中介服务,以达到他们的客户。P2B要求旨在确保商业用户,特别是谈判能力有限的中小企业相对对于在线平台,应该能够以可预测的方式开展业务(例如,依靠排名方面的透明度),并且在以下情况下不会面临不必要的成本面临在线平台的问题(例如,暂停商业账户或产品和服务被平台封锁)。这对企业和特别是关键生态系统中的中小企业,如旅游、零售和文化创意产业ecosystems. In addition, the P2B Regulation can also be a tool to ensure that failure and透明度帮助较小的平台在共同的法律框架中发展和创新在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与更大的平台共享。以确保在线中介服务符合P2B要求,其执行在会员国。 P2B条例第18条包含一个审查条款,列出了具体而言,第18 (c)、(d)、(e)和(f)条分别涉及:(i)不公平商业用户对在线的依赖导致的商业实践中介服务;(Ii)在线综合提供商的不正当竞争中介服务;(iii)影响操作系统业务用户的失衡;以及(iv)“商业用户”定义对“虚假自营职业”的可能影响。 P2B法规仍然与上述所有优先项目相关,通过现有的透明度和补救条款。同时,欧盟法律的其他行为补充P2B法规,以处理上述优先项目,这可以有必要对P2B法规进行全面评估。值得注意的是,自P2B法规以来开始适用,欧盟已经提出或通过了几项与P2B相关的新法律 法规的目标。其中包括数字市场法案(DMA) 2、数字服务法案(DSA)3和关于改善平台工作中的工作条件的拟议指令4。 因此,本报告仅介绍了实施和遵守P2B法规,但不包含对以上优先项目。它还确定了采取后续行动以改进P2B法规的实施。该报告基于对商业用户的调查平台、利益相关者访谈(308对平台、商业用户及其协会、执法机构、专家)、对以下条款和条件的专家分析在线中介服务(300个平台的样本)、焦点小组、案例研究和办公桌研究。 本报告的其余部分将讨论本初步报告的主要发现实施评估。 总体而言,本初步执行报告发现:(I)欧盟的初步积极影响P2B法规,同时注意到尚未充分发挥其潜力;(Ii) a目前缺乏合规性由在线中介服务的提供者与本条例相结合,与a缺乏意识在商业用户中;和(Iii)互补性与其他欧盟acts. 1.影响和全部潜力欧盟平台对企业的监管 P2B法规赋予商业用户在其合同中可执行的透明度权利与在线中介服务和在线搜索引擎的提供商。这些权利使业务用户能够做出更明智的业务决策,他们选择使用哪些服务,如何优化排名策略以及如何解决与这些服务的相关提供商可能发生的纠纷。 P2B法规的这一关键影响已经在实践中观察到。对这份报告进行的分析显示,第一次以有限的形式改进遵守与基线相关的P2B法规。5可以进一步加强 通过确保P2B法规充分发挥其潜力。以下关于(a)的章节作为法律权利的合同透明度和(b)投诉处理中的正当程序解释更详细地介绍了P2B法规的效果和全部潜力。 a)作为法律权利的合同透明度 P2B法规的第一个支柱涉及向欧盟的经济行为者授予合同中的可强制执行权利和补救。 P2B法规规定的透明度需要在私法中实施在线中介服务的合同,因此直接转化为合同业务用户的权利。透明度对于在稳定的环境中开展业务也至关重要在线平台上的方式。在线平台作为业务网关的重要性用户接触他们的客户可能在特定领域更为重要,例如酒店,零售和视听。在这些领域,在线平台有时是主要的或仅在内部市场上提供服务和产品。 随着P2B法规阐明了排名的关键商业问题,差异化治疗,访问数据和其他各种,它为业务用户提供了明确的合同与这些主题相关的权利。这与他们经常缺乏任何权利形成鲜明对比在条例开始适用之前面临的问题。此外,该条例规定了具体的也是解决争端的关键的程序性权利,例如获得事先通知的权利合同变更或产品、服务的任何限制、暂停或除名或accounts. The same apply to the right to engage with the mediators that online中介服务必须在其私法合同中列出。 排名透明度有助于了解业务用户拥有的一些关键优势从透明和详细的条款和条件。事实上,排名的透明度提供巨大的潜力,通过为业务用户引入更多的可预测性,了解什么影响他们在平台上展示产品的位置,这样他们就可以改善介绍他们的商品和服务。 如果实施得当,符合中规定的透明度排名目标第5条第5款,商业用户将了解其产品质量和服务决定他们的排名。这将使他们能够优化服务和产品质量和在线存在,后者包括,例如,网站设计和设计他们在在线中介服务中的存在,并帮助他们的广告策略优化他们的在线状态。 Implementation 在接受审查的所有在线中介服务和在线平台中,只有大约三分之一P2B评估研究列出了他们的排名参数的信息,以及条件。这个例子没有反映出实质性透明度的全部潜力,即在线平台必须提供。 但是,此练习表明,平台发布的条款和条件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动索引和跟踪。这样,业务用户以及利益相关者,包括研究人员、监管机构和更广泛的民间社会,可以观察和记录变化,进行研究,进行查询等等。在此基础上,委员会的联合研究中心将主办和维护一个公共和开源 面向300多个在线平台的业务用户的条款和条件存储库已被索引到日期。6自动跟踪是强制要求的各种方式之一透明度为商业用户和公民提供了实用的工具来告知自己关于他们的在线活动。 Conclusions 评估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当前的平台生态系统,他们的商业用户,和搜索引擎优化服务提供商已经开发并适应运营under conditions of opaqueness with regard to ranking algorithms '. This may clarify thewide 透明度在一般情况下,特别是对主要排名参数的核心P2B条例。在P2B条例的第5条中,共同立法者考虑了需要为了改变现状,要求在线中介服务提供商和在线搜索引擎比在此之前的情况更加透明。此外,这些服务的提供者可以在不创建消费者可能被欺骗的情况,或者没有它导致其他消费者伤害。 该条例第5 (6)条明确规定,透明度义务不对关于贸易秘书的指令(EU) 2016 / 943的偏见7.排名指南澄清了该条款的意思是:“提供者因此不能拒绝披露,例如,主要参数基于它从未在过去或有问题的信息是商业敏感的'8.第5条的潜力,需要这种额外的透明度,也总结在排名中准则,重要的是要回顾一下这种基准透明度的重要性:“因此,在线交易的企业并不总是知道他们在排名或他们是否以及如何在付费的帮助下表现得更好排名,尽管他们有能力关键地接触客户,这取决于这些知识‘ 9。 对透明度进行排名是一系列透明度义务的一个例子,这些义务转化为欧盟企业在线交易的直接合同权利和切实利益,无论是大or small. Another example is the obligation in Article 7 of the Regulation. That article要求在线中介服务描述他们可能面临的任何差别待遇适用于他们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而不是第三方的商品或服务业务用户。这种透明度可以帮助执法当局特别是识别并调查不公平的行为,并对声称的任何理由进行深入测试对于这种区别对待。在这方面,自P2B生效以来条例,《DMA》第6 (5)条禁止在排名和相关的索引和爬行;尽管如此,P2B法规提供了额外的在数据访问、定价和访问方面的区别对待的透明度 辅助服务。随着我们的社会继续转向在线中介服务,it is必须实现P2B法规的全部潜力. 尽管如此,正如本报告第2节进一步解释的那样,P2B的全部潜力监管的透明度规定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业用户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以及在线中介服务和在线搜索引擎有足够的意识到他们的义务。商业用户社区和其他行为者目前可能缺乏衡量他们收到的透明度,可能不知道主要的额外透明度排名参数、区别对待等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做生意。 b)投诉处理的正当程序 P2B法规的目标 在支持P2B法规10的研究中,委员会解释说:“商业用户根本不采取任何步骤,特别是包括被认为无效的现有的补救机制,担心损害与在线的业务关系平台和可用程序的难度。(...)其他限制司法补救的有效性与(1)缺乏司法补救知识有关由于公司规模较小而产生的可能性,(2)寻求成本不成比例国际司法补救,特别是对微型企业和/或在管辖范围内补救将涉及第三国的管辖权,以及(3)司法补救也冗长。因此,P2B法规要求在线中介服务提供透明度、有效和快速的内部投诉处理程序和访问他们愿意参与的调解人。 根据第3条第(1)款(c)项,商业用户应获得一份详尽的理由清单他们的帐户可以被暂停或终止或限制以任何其他方式。这也适用于预期的商业用户,因为第3 (1) (b)条要求条款和必须包括这些原因的条件,以便在预合同阶段。根据第4条,对账户的实际限制应该是伴随着一份理由声明,其中交叉引用了限制-条款和条件中列出的限制。完全终止帐户甚至要求至少提前30天提供理由陈述,而且很可能更长时间。该条例第11条澄清,任何限制都应开放为相关业务用户提供易于访问且免费的内部投诉的方式-在线中介服务的处理系统。此外,投诉应该是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处理,并基于透明、平等的原则待遇和相称性,在线中介服务的提供者应报告每年对其内部投诉处理系统的执行情况。最后,第12条为业务用户提供了尝试与至少两个中的一个进行调解的可能性在线中介服务必须在其合同中列出的调解员。访问这些调解员不以首先通过在线中介服务为条件内部投诉处理。 商业用户的所有这些程序权利加起来就是一个合法的全欧盟系统用于通过在线中介服务处理投诉。连同透明度转化为合同权利(参见上文第1a节),协调投诉处理有可能成为在线开展业务的阶跃变化。这将增强法律企业的确定性,使他们能够最佳地利用在线效率提供中介服务。 Implementation 有效实施是实现这一全部潜力的关键。然而,P2B目前,所有欧盟成员国都没有有效实施监管,并且意识到在商业用户和在线中介服务中不足。这将进一步在下面的第2节中解释。 一致性是这一要求的有效实施的一部分。第一次强制性报告关于《公约》第11 (4)条规定的内部投诉处理的运作和有效性在179个在线中介服务中,只有19个实施了P2B法规研究。报告的结果表明,在线提供商的方式存在广泛的分歧中介服务理解“投诉”的概念。 投诉数量及其结果的巨大差异(12起投诉苹果只有两个被推翻,谷歌投诉超过300万起,占26%被推翻)表明,在线中介服务的提供者有很大的不同对投诉概念的解释,有些人可能不遵守这一点义务。在这方面,P2B条例第11条的范围非常广泛,涵盖该提供者采取的任何与提供影响投诉人的在线中介服务,以及任何与提供在线中介服务直接相关的技术问题,影响申诉人。 商业用户意识的提高也将增加对独立和公正的调解员,对平台与企业关系的专业知识不断增加。这将导致更多的在线中介服务提供商寻求遵守与P2B条例第12条。目前,179家大中型企业中只有25家正在考虑的在线中介服务提供了至少两个为商业用户提供T&C的调解员。12另外35个在线中介服务在他们的T & C中只提到一个调解组织。第二组中的大多数也提到同一个调解组织,恰好设在欧盟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