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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中立工具包

竞争中立工具包

提升一个水平的游戏领域 竞争中立工具包 提升一个水平的游戏领域 本文件以及本文所包含的任何数据和地图均不影响任何领土的地位或主权,国际边界和边界的划定以及任何领土,城市或地区的名称。 请引用本出版物: 经合组织(2024),竞争中立工具包:促进公平竞争环境,经合组织出版社,巴黎,https: / / doi. org / 10.1787 /3247ba44 - en。 ISBN 978 - 92 - 64 - 67529 - 2(打印)ISBN 978 - 92 - 64 - 56837 - 2 (PDF)ISBN 978 - 92 - 64 - 57446 - 5 (HTML)ISBN 978 - 92 - 64 - 86747 - 5 (epub) 照片信用:封面© ALotOfPeople /盖蒂图片社。 经合组织出版物的更正可在以下网站上找到:www. oecd. org / about / publishing / corrigenda. htm。 © OECD 2024 前言 2021年,经合组织理事会通过了《关于竞争中立的建议》,提供了一套原则,以确保政府行为是竞争中立的,所有企业都面临公平的竞争环境,无论企业的所有权、所在地或法律形式等因素如何。该建议旨在确保竞争不会受到不适当的阻止,限制或扭曲。 根据理事会的指示,开发了竞争中立工具包,以支持经合组织成员和非成员遵守有兴趣执行竞争中立原则的建议(以下简称“支持者”)。此外,对于希望遵循竞争中立原则的非支持者来说,这可能是有用的。因此,工具包通常泛指司法管辖区,而不一定指支持者。 竞争中立工具包涉及法律框架,包括竞争法和执法、监管环境和公共采购;以及可能提高竞争对手业绩的措施,如国家支持和对公共服务义务的补偿。它包括基于经合组织成员和非成员国际经验的良好做法方法,并辅之以一套问题(竞争中立清单)和一个分析框架。 该工具包为竞争主管机构和其他公职人员提供了工具,以确定可能扭曲公平竞争环境的政府政策,并开发将这种扭曲降至最低的替代方案。它的开发供竞争管理机构和其他机构使用,例如负责制定新法规的政府部门或负责法规影响评估的中央单位。它还支持评估正在制定的新法规和政策以及现有法规和政策。 该工具包由竞争和监管第二工作组开发,并于2024年6月4日由经合组织竞争委员会以书面程序批准和解密。它受益于与经合组织贸易委员会、公司治理委员会(通过其国家所有权和私有化实践工作组)和监管政策委员会的协商。 本文件由Federica Maiorao、Marcelo Gimar ã es、OECD竞争司的Carolia Abate和Maria Isader (从埃及竞争管理局借调)编写,得到Ori Schwartz、Atoio Capobiaco、Palo Brier、Despia Pacho和Richard May (经合组织竞争司)、At óio Gomes (经合组织金融和企业事务局)、Alberto Heimler (第2 o Competitio ad Reglatio), Chlo é Papazia ad Jeha Savage(OECD贸易和农业局,出口信贷和竞争司), Sara Slta (OECD金融和企业事务局,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司)、埃里卡·博扎伊、路易莎·卡哈马卡、埃德温·刘、保罗·马吉纳和丽莎·范登·埃因登(经合组织公共治理局、基础设施和公共采购司)。Deborah Healey和Rhoda Smith教授进行了有益的讨论,并起草了第8章关于方法的部分和第6章的附件。该工具包由Erica Agostiho准备出版。 目录 前言3 7 Executive摘要 1Introduction参考文献12 2国家干预和竞争中立 13 2.1.国家干预市场142.2.经合组织关于竞争中立的建议的范围是什么?17参考文献18附注19 3竞争法和强制执行 21 3.1.通过或维持并执行竞争中立的竞争法律框架223.2.将任何例外从竞争法的涵盖范围限制在实现其压倒一切的政策所不可或缺的范围内目标243.3.竞争法的任何法律例外都应通过正式的立法程序通过,并应定期接受正式的竞争评估过程253.4.根据诸如其所有权、国籍或法律形式,但否认给其他企业263.5.制裁不应根据诸如所有权、国籍或法律形式273.6.合并控制框架应该是竞争中立的,特别是在建立对交易记录29参考文献31附注33 4监管机构框架 4.1.监管环境应该是竞争中立的,应该以同样严格的方式、适当的截止日期和同等的透明度来执行,以应对所有当前或潜在市场参与者364.2.当许可或授权制度到位时,根据所有权、国籍或法律等标准,不应给予企业任何例外形式374.3.法规不应免除现任者的新的和更严格的要求384.4.条例的任何例外都应该是透明的,应该有明确的政策目标和狭隘的理由应用394.5.企业不应最终负责监管市场414.6.必要时可以不对称地实施法规,以促进竞争424.7.应定期评估法规,并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确保他们不会扭曲竞争444.8.在执行破产法时应保持竞争中立45参考文献46附注50 5Public采购 51 5.1.确保公共采购规则以类似的方式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受歧视,不考虑所有权、法律形式、国籍和货物525.2.国有企业作为投标人应遵守适用于任何其他投标人545.3.应鼓励作为采购方的国有企业使用公开招标,同时如果它们在市场上与私营部门实体竞争,对正确的采购方法有一定的升值幅度段56 55.4.授予特定投标人群体的程序中的任何优势都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并通过凌驾于公众之上来证明其合理性目标575.5.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应获得相同级别的信息60参考文献61附注64 6State支持 6.1.确定和披露具体的公共政策目标,以解决和程度国家支持措施可能会解决这个问题676.2.确定和披露国家支持措施686.3.评估国家支持措施,如贷款、担保和国家投资资本,按照市场原则授予716.4.国家支持应基于明确、客观和非歧视性的标准而不是接收它的企业的身份,除了紧急措施736.5.国家支持措施应包括明确的退出战略,以免国家支持必要的756.6.考虑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国家带来的竞争扭曲支持766.7.程序和准则应提供关于国家支持措施的透明度评估77附件6. A.评估国有企业的商业回报率-澳大利亚的例子经验79参考文献83附注86 7公共服务义务 7.1.公共服务义务不应自动分配给任职者(无论是私人还是公有),提供服务917.2.企业承担的任何公共服务义务都应在透明和特定的方式937.3.当公共服务义务被赋予企业时,应采取措施避免过度补偿和补偿不足,以免过度利用竞争对手947.4.薪酬应基于客观、透明和既定的标准提前957.5.应建立会计分离和报告要求977.6.应建立(或维持)独立的监督和监测参考文献99附注101 8框架分析 8.1.使用清单104筛选政策干预8.2.确定政策干预的目标和好处106 8.3.政策干预对竞争的影响分析1068.4.备选政策选择的确定1098.5.利益和竞争扭曲的平衡以及扭曲程度最小的选择110参考文献111Notes112 Figures 图3.1.评估竞争法和执法的建议问题图4.1.评估监管框架的建议问题图5.1.评估公共采购的建议问题图6.1.评估国家支持的建议问题图7.1.评估公共服务义务的建议问题图8.1.应用竞争中立工具包的步骤图8.2竞争中立清单 BOXES 方框1.1.为什么竞争中立很重要?11方框3.1。具有法律框架或关于竞争中立性的具体规定的司法管辖区24Box 4.1. The UK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s Regulatory Sandbox41方框4.2.澳大利亚国家竞争政策方案45方框5.1.原产地规则53方框5.2.公共采购规则对国有企业采购的应用56Box 6.1. The EU Foreign Subsidies Regulation69方框6.2市场经济经营者原则(MEOP)72方框6.3.贸易协定中关于国有企业的规定74方框7.1。意大利提供当地运输服务的奖励91方框7.2.意大利的普遍服务义务赔偿:意大利邮政案例96方框7.3.奥地利的普遍服务义务补偿:奥地利邮政案例97方框7.4. 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准则98方框8.1。政策干预对竞争的影响示例108方框8.2.比较备选方案的定性和定量技术110 遵循经合组织关于以下方面的出版物: https: / / twitter. com / OECD https: / / www. facebook. com / theOECD 执行摘要 经合组织关于竞争中立性的建议[OECD / LEGAL / 0462](以下简称“建议”)将竞争中立性定义为“一项原则,根据该原则,所有企业都可以在一个州(包括州的中央,地区,联邦,省,县或市一级)的市场所有权,监管或活动方面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它建议政府干预,例如通过监管或国家支持,不要扭曲市场竞争。Procedres.它不会使竞争环境向某些市场参与者倾斜。 竞争中立性允许公司在不考虑所有权,国籍或法律形式等因素的情况下进行竞争,从而不会过度阻止,限制或扭曲竞争。反过来,这使得消费者和经济有可能从竞争中获益。竞争通过促进更低的价格、更多的选择和更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带来更大的消费者福利。竞争还提高了生产力和经济增长,增加了商机和就业。 开发竞争中立工具包是为了支持实施《建议书》中规定的竞争中立原则。它根据国际竞争中立措施经验中的例子提供了一套良好做法方法。它涵盖法律框架,包括竞争法和执法、监管环境和公共采购;以及可能提高竞争对手业绩的措施,如国家支持和对公共服务义务的补偿。为了帮助公职人员确定可能扭曲竞争的政策,在每个领域中,都有一系列问题(竞争中立清单)补充了良好做法方法和相关示例。 该工具包还提出了一个分析框架,用于确定和评估可能扭曲竞争中立性的法规和政策,并开发替代方案以避免或减少这种扭曲。该方法包括五个步骤: 1.使用竞争中立清单筛选政策干预。2.确定政策干预的目标和好处。3.政策介入对竞争的影响剖析。4.确定替代政策选项。5.平衡利益和竞争扭曲以及选择扭曲程度最小的选择。下文报告了工具包涵盖的每个领域的选定良好做法。 监管环境应该是竞争中立的,应该对所有当前或潜在的市场参与者实施同样严格、适当的最后期限和同等的透明度。。确实,所有现有和潜在的市场参与者不仅在法律框架方面,而且在执法方面,都应得到统一的待遇。这包括竞争中立的竞争法律框架,以便竞争规则以相同的方式适用于所有竞争对手。 为了实现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实现的政策目标,可能需要免除某些参与者的法规。法规的任何例外都应透明,应有明确的政策目标,并应狭义地适用。。当例外情况以透明的方式被采纳并广为人知时,这可以允许就例外情况的优点进行公开讨论,并提出和考虑反对意见和替代建议。此外, 良好做法强调,为实现特定公共目标而采取的例外并不超出实现该目标所严格必要的范围,因此对竞争的扭曲尽可能地受到限制。 公共采购规则应以类似的方式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受歧视,不考虑货物的所有权、法律形式、国籍和原产地政府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非歧视和透明的条件,以便所有潜在供应商都能参与公开招标,所有投标人(包括国有企业、现有企业、国内公司或提供主要在国内生产的产品的公司)都能得到公平对待。 国家支持措施应确定并披露要解决的具体公共政策目标以及措施可能解决该目标的程度当局预计将阐明国家支持如何有助于实现政策目标,以及它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这一目标。 应评估国家支持措施,如贷款、担保和注资/投资,以确定这些措施是否符合市场原则。预计司法管辖区将评估企业是否获得利益,即比市场交易中的条件更好的条件。如果是这种情况,下一步将是分析这是否是选择性利益,并检查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