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份苯乙烯主力换月之后,盘面出现加速下跌情形,而现货跌幅相对较小,因此期间本就居于高位的基差再上一个台阶,截至稿前,华东现货低价参考9300元/吨,而盘面07、08、09合约最低价分别已跌破9100元/吨、9000元/吨、8900元/吨,对应基差分别超过200点、300点、400点。 异常的表现开始于7月初,主要是现货和期货交易逻辑劈叉造成的,现货方面苯乙烯需求正处淡季,供应损失量同样较多,低库存背景下流动性偏紧为主;期货方面盘面主要受到原料负反馈和弱需求影响,空头加仓打压价格。本文详细分析高基差的形成原因,并提出未来可能的回归路径,以供参考。 【回顾】高基差的形成原因 1、供需两弱,总库存基数低 经历前几年的产能集中投放之后,苯乙烯生产环节利润大幅度收缩,非一体化装置成为边际产能,长停装置数量较多,同时行业整体开工稳定性不佳,2024年常有计划外停车出现,因此年内供应端整体呈现主动缩量态势,截至6月份总供应累计同比在-0.2%附近,供应量与去年同期接近。关注到下游本年度受到苯乙烯价格重心上移影响,利润同样压低开工,但期间仍有产能投放,目前下游合计新增产能超百万吨,因此折合对苯乙烯需求量仍实现了正增长,截至6月份三大下游折合需求量累计同比在5.6%。 供需两弱格局延续下,供应缩减幅度更大,故苯乙烯总体库存实现了较为顺畅的去化,最新一期工厂库存和港口库存分别在14.43万吨、6.55万吨,合计来看处于历年偏低水平。7月份原料纯苯走弱之后,苯乙烯自身库存偏干逐渐体现,成为支撑现货价格的重要因素,具体体现为现货下跌极为不流畅。 2、原料负反馈进行中 不同于现货端的坚挺,盘面在多重因素下回落近500点,其中原料阶段弱势提供一定贡献。进入7月份,原油、成品油以及纯苯价格均以下跌为主,其中原油主要受全球宏观氛围影响,衰退逻辑再度被市场关注,WTI原油自83美元/桶上方跌至78美元/桶下方。纯苯同样供需阶段趋于宽松,中韩两地炼厂均提负荷为主,国产和进口双增,同期下游处于检修小高峰,市场对于累库预期不断增强,对应纯苯价格及估值受到一定压制。 原料走弱并不会立时改变苯乙烯现货偏紧的局面,但会作用于后续成本下移带来的供应边际增量,进而对盘面影响较为显著。当前压制原料端的主要因素并未扭转,仍以偏空态度对待,苯乙烯期货价格仍会受到打压。 3、淡季需求潜在利空显现 7-8月份属于传统淡季阶段,近期苯乙烯三S下游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降负行为,其中ABS检修多于往年,因此其价格不跌反涨,利润得到一定修复,EPS和PS则价格表现平淡,利润维持收缩态势。同时终端需求预期转弱,汽车和家电均存在隐忧,终端行业内卷白热化,内销和出口均难以实现新的增长点,且部分终端产品库存高企、亟待去化。一二季度的强预期并未被现实跟进,现下市场对于“金九银十”的旺季预期显然不及上半年的“金三银四”,需求端的弱预期同样成为压制苯乙烯盘面的重要因素。 此外基差走强还有其他影响因素,比如本年度大商所新增部分交割厂库,盘面因可交割货源的增加而受到了一定压制,但过去部分月份超高仓单也并未出现如此大幅度的基差走强情形,因此我们认为并未研究重点。 【展望】高基差的回归路径 综合上述分析发现,基差走高不仅有现货坚挺的作用,也有盘面预期偏弱的作用。异常的高基差理应回归,但其回归仍需要一定契机,这个契机既有可能出现在现货层面,也有可能出现在期货层面。 1、由于8月底以前需求仍处于淡季阶段,而现下纯苯已经给苯乙烯让出一定利润空间,苯乙烯开工再度下滑可能性不大,低库存基数中短期不太可能激发进一步紧缺矛盾,现货流动性或许会小幅放松,现货向下回归存在一定空间。 2、全球宏观氛围仍偏向悲观,原油或许未来1个月易跌难涨,而纯苯近期到港较为集中,已经摆脱了前期的极度紧缺状况,中短期纯苯再度发力上行难度同样较大,当前市场弱预期对苯乙烯盘面的压制仍有一定可延续性。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认为现货下行的回归路径可能性更大,但由于总库存偏低,因此预计高基差回归幅度也较为有限。最大风险点仍在于市场情绪和原料。 撰写人:姚学雯 从业资格号:F03116586 投资咨询号:Z0019439 免责声明 本 报 告 由 新 湖 期 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湖 期 货 ,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许 可 证 号3 2 0 9 0 0 0 0) 提 供 , 无 意 针 对 或 打 算 违 反 任 何 地区 、 国 家 、 城 市 或 其 他 法 律 管 辖 区 域 内 的 法 律 法 规 。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 所 有 本 报 告 的 版 权 属 于 新 湖 期 货 。 未 经 新 湖 期 货 事 先 书 面授 权 许 可 , 任 何 机 构 和 个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翻 版 、 复 制 、 发 布 。 如 引 用 、 刊 发 , 须 注 明 出 处 为 新 湖 期 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且 不 得对 本 报 告 进 行 有 悖 原 意 的 引 用 、 删 节 和 修 改 。 本 报 告 的 信 息 均 来 源 于 公 开 资 料 和/或 调 研 资 料 , 所 载 的 全 部 内 容 及 观 点 公 正 , 但不 保 证 其 内 容 的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 投 资 者 不 应 单 纯 依 靠 本 报 告 而 取 代 个 人 的 独 立 判 断 。 本 报 告 所 载 内 容 反 映 的 是 新 湖 期 货 在 最初 发 表 本 报 告 日 期 当 日 的 判 断 , 新 湖 期 货 可 发 出 其 他 与 本 报 告 所 载 内 容 不 一 致 或 有 不 同 结 论 的 报 告 , 但 新 湖 期 货 没 有 义 务 和 责任 去 及 时 更 新 本 报 告 涉 及 的 内 容 并 通 知 更 新 情 况 。 新 湖 期 货 不 对 因 投 资 者 使 用 本 报 告 而 导 致 的 损 失 负 任 何 责 任 。 新 湖 期 货 不 需要 采 取 任 何 行 动 以 确 保 本 报 告 涉 及 的 内 容 适 合 于 投 资 者 , 新 湖 期 货 建 议 投 资 者 独 自 进 行 投 资 判 断 。 本 报 告 并 不 构 成 投 资 、 法律 、 会 计 、 税 务 建 议 或 担 保 任 何 内 容 适 合 投 资 者 , 本 报 告 不 构 成 给 予 投 资 者 投 资 咨 询 建 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