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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600323) 私有化粤丰环保预案出台,收购快速推进 徐强(分析师)邵潇(分析师)于歆(分析师) 010-839398050755-23976520021-38038345 xuqiang@gtjas.comshaoxiao@gtjas.comyuxin024466@gtjas.com 登记编号S0880517040002S0880517070004S0880523050005 本报告导读: 粤丰环保收购预案公告,交易对价折合不超过103.54亿元人民币,瀚蓝固废及高质 量基金共同增资40.2亿元+并购贷款不超过61亿元,收购快速推进。 投资要点: 事件: 公司公告粤丰环保收购预案。 点评: 维持“增持”评级。我们维持公司2024-2026年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15.50、16.89、17.79亿元,对应EPS为1.90、2.07、2.18元,维持目 标价33.49元,维持“增持”评级。 交易对价:1)本次交易瀚蓝香港拟向计划股东按照4.90港元/股支付 现金对价,向购股权持有人按照0.51港元/份支付现金对价。2)若全 部购股权均未行权,本次交易总价为110.91亿港元;若除李咏怡持有 的250,000份购股权外,其他全部购股权均行权,本次交易总价(对 应约92.77%股份)为111.01亿港元(折合103.54亿元人民币)。3)标的方大股东臻达发展保留7.23%(等值约8亿元人民币)粤丰环保的股份,实现利益一致。 交易对价支付方式:瀚蓝固废及高质量基金共同增资40.2亿元+并购 贷款不超过61亿元。1)全资子公司瀚蓝固废拟与广东南海高质量基 金(南海控股和广东恒健下属企业共同成立)共同向瀚蓝佛山合计增 资人民币40.2亿元,其中瀚蓝固废向瀚蓝佛山增资20.2亿元,高质 量基金向瀚蓝佛山增资20亿元;在瀚蓝佛山增资完成后,瀚蓝固废将持有瀚蓝佛山56.52%股权。2)瀚蓝佛山拟向境内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并购贷款,预计资金成本较低,新增财务费用可控3)获得上述增资款和并购贷款后瀚蓝佛山拟向其境外全资子公司瀚蓝香港增资至总股本不超过113亿港元(或人民币105亿元)用于支付本次私有化交易对价,为锁定汇率风险,公司将进行锁汇操作。 强强联合,加码优质焚烧项目,扩大优质区域发展优势,协同空间打开。1)粤丰环保为项目优质的广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龙头企业,占据 东莞73%、广东21%的市场份额,深耕东莞,辐射全国。在手垃圾焚烧产能54540吨/日,其中已投产43690吨/日。瀚蓝环境目前在手垃 圾焚烧产能35750吨/日,其中已投29800吨/日。瀚蓝收购粤丰后垃圾焚烧产能规模将达到行业前三的水平。2)粤丰环保垃圾焚烧项目优质,垃圾热值高,产能利用率高,盈利水平出色。公司通过本次收购持续加码优质焚烧资产,扩大优质区域发展优势,在资金利用、供应链整合、新业务拓展等多方面的协同空间打开。 风险提示:天然气价格波动,补贴政策变化,收购进度低于预期等。 公用事业 评级:增持 上次评级:增持 目标价格:33.49 上次预测:33.49 当前价格:21.87 2024.07.23 交易数据 52周内股价区间(元)14.88-22.99 总市值(百万元)17,832 总股本/流通A股(百万股)815/815 流通B股/H股(百万股)0/0 52周股价走势图 瀚蓝环境 上证指数 27% 18% 9% 0% -9% -18% 2023-072023-112024-03 相关报告 济宁项目确认发电收入,驱动业绩高增长 2024.07.11 拟收购粤丰环保,跻身行业前三2024.07.08 能源业务向好,现金流持续改善2024.04.29现金流大幅改善,规划分红稳步提升2024.04.15 现金流改善,资本开支下降2023.10.27 股票研 究 公司事件点 评 证券研究报 告 瀚蓝环境(600323)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 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 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 本公司利用信息隔离墙控制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部门或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因此,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泰君安证券研究”,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通过此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应自行联系该机构以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或进而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该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亦不为该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所载内容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投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后的12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为比 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上海 深圳 北京 地址邮编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20层200041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栋27层518026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8层100032 电话 (021)38676666 (0755)23976888 (010)83939888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 股票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评级说明 增持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15%以上 谨慎增持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15%之间中性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5% 减持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5%以上 增持明显强于沪深300指数 中性基本与沪深300指数持平 减持明显弱于沪深300指数 E-mail:gtjaresearch@gtja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