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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收购粤丰环保,跻身行业前三

2024-07-08徐强、邵潇、于歆国泰君安证券E***
拟收购粤丰环保,跻身行业前三

瀚蓝环境(600323) 拟收购粤丰环保,跻身行业前三 徐强(分析师)邵潇(分析师)于歆(分析师) 010-839398050755-23976520021-38038345 xuqiang@gtjas.comshaoxiao@gtjas.comyuxin024466@gtjas.com 登记编号S0880517040002S0880517070004S0880523050005 本报告导读: 瀚蓝环境拟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兑现“十四🖂”战略目标迈出关键一步。收购完成后公司焚烧产能规模将跻身行业前三,强强联合,多方协同空间打开。 投资要点: 事件: 公司公告:正在筹划通过间接子公司瀚蓝(香港)提出协议安排计划 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本潜在协议安 排计划如进一步落实,公司最终将实现通过瀚蓝香港控股粤丰环保。点评: 维持“增持”评级。我们维持公司2024-2026年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15.50、16.89、17.79亿元,对应EPS为1.90、2.07、2.18元,维持目 标价33.49元,维持“增持”评级。 私有化收购粤丰环保计划终出台,兑现“十四🖂”战略目标迈出关键一步。1)瀚蓝环境拟联合投资人广东恒健及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南海控股向公司境内间接子公司瀚蓝佛山增资,并通过瀚蓝佛山直接子公 司瀚蓝香港提出协议安排计划,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2)本次交易完成后,瀚蓝香港将持有粤丰环保约92.77%股份。除上述股份外的其余股份由标的公司原控股股东臻达发展继续持有。公司最终实现通过瀚蓝香港控股粤丰环保。3)本次交易示意性注销价暂定为4.90港元/股,按照标的公司当前公开披露的已 发行总股本计算,100%股权对应的整体金额为119.54亿港元,对比粤丰环保2024年7月5日收盘市值溢价21%,对应粤丰2024E净利润(万得一致预期中值)11.54亿HKD,收购PE(2024E)10.36倍4)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5)公司确定“十四🖂”战略发展路径时提出“固废面向全国,紧抓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优质项目的窗口期扩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模”,如今收购粤丰迈出关键一步,兑现规划,展现管理层强大的执行力。 强强联合,加码优质焚烧项目,扩大优质区域发展优势,协同空间打开。1)粤丰环保为项目优质的广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龙头企业,占据东莞73%、广东21%的市场份额,深耕东莞,辐射全国。在手垃圾焚 烧产能54,540吨/日,其中已投产43690吨/日。瀚蓝环境目前在手垃 圾焚烧产能35,750吨/日,其中已投29,800吨/日。瀚蓝收购粤丰后垃圾焚烧产能规模将达到行业前三的水平。2)粤丰环保垃圾焚烧项目优质,垃圾热值高,产能利用率高,盈利水平出色。公司通过本次收购持续加码优质焚烧资产,扩大优质区域发展优势,在资金利用、供应链整合、新业务拓展等多方面的协同空间打开,期待后续进展。 规划分红稳步提升,驱动价值重估。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24.82亿元。2023年分红率27.38%,同时规划2024-2026年每股现 金股利同比增长不低于10%。公司规划分红稳步提升,待收购完成之后利润增厚,预计分红有较大提升空间,驱动价值重估。 风险提示:天然气价格波动,补贴政策变化,收购进度低于预期等。 公用事业 评级:增持 上次评级:增持 目标价格:33.49 上次预测:33.49 当前价格:21.28 2024.07.08 交易数据 52周内股价区间(元)14.88-21.79 总市值(百万元)17,351 总股本/流通A股(百万股)815/815 流通B股/H股(百万股)0/0 52周股价走势图 瀚蓝环境 上证指数 17% 10% 2% -5% -12% -20% 2023-072023-112024-032024-07 相关报告 能源业务向好,现金流持续改善2024.04.29 现金流大幅改善,规划分红稳步提升 2024.04.15 现金流改善,资本开支下降2023.10.27 天然气业务改善带动业绩增长2023.10.12 收购东南亚固废资产,国际化布局首子落下 2023.08.29 股票研 究 公司事件点 评 证券研究报 告 瀚蓝环境(600323)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 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 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 本公司利用信息隔离墙控制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部门或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因此,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泰君安证券研究”,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通过此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应自行联系该机构以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或进而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该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亦不为该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所载内容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投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后的12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为比 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上海 深圳 北京 地址邮编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20层200041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栋27层518026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8层100032 电话 (021)38676666 (0755)23976888 (010)83939888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 股票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评级说明 增持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15%以上 谨慎增持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15%之间中性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5% 减持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5%以上 增持明显强于沪深300指数 中性基本与沪深300指数持平 减持明显弱于沪深300指数 E-mail:gtjaresearch@gtja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