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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002011) 收购上海大创,进一步赋能汽零业务 ——盾安环境收购上海大创事件点评 蔡雯娟(分析师)谢丛睿(分析师)曲世强(研究助理) 021-38031654021-38038437021-38031025 caiwenjuan024354@gtjas.comxiecongrui@gtjas.comqushiqiang028674@gtjas.com 登记编号S0880521050002S0880523090004S0880123070132 本报告导读: 公司拟现金收购上海大创62.95%股权,本次交易能够快速补齐公司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水路阀件产品线、提升公司产品的单车价值量,提升汽零业务竞争力。 投资要点: 投资建议:维持盈利预测,维持“增持”评级。由于收购事件尚未落地,我们维持公司24-26年的盈利预测。预计公司24-26年归母净利 润为9.36/11.20/13.01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88元、1.05元、1.22元,同比+27%/20%/16%。 事件:公司拟现金收购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62.95%股权,交易 作价2.15亿元,并向上海大创增资3,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持有上海大创65.95%股权。参考上海大创2023年业绩(收入 0.91亿元,业绩-0.12亿元),本次交易估值3.7xPS;参考2024Q1净资产5945万元,5.7xPB。 丰富现有汽零产品线,强化客户绑定。上海大创主要从事汽车OBD 智能电控产品,涉及新能源车热管理和燃油排放零部件两大领域。本 次交易能够快速补齐公司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水路阀件产品线、提升公司产品的单车价值量并能够帮助公司拓展节能车零部件赛道。另外在客户方面,上海大创已成为长城、长安、赛力斯、上汽大通、吉利、理想、宇通、重汽等整车制造企业的零部件供应商,随着产品覆盖度与组件供应能力的提升,有望强化公司与现有客户实现更深度的绑定。 业绩承诺相对乐观,落地后有望显著增厚公司业绩。2024-2026年, 业绩承诺期内上海大创的营业收入累计应不低于9.1亿元,且净利润 累计应不低于7,100万元。年均要求营收相较上海大创2023年收入 +233%,预计收购公司在手订单相对充裕。另外,从业绩承诺所要求的利润表现看。平均净利率水平达到7.8%,与公司23H2汽零业务以及同行业银轮股份24Q1盈利水平相对一致,对于初创企业要求相对较高。 风险提示:收购交易未能落地、新能源车行业竞争加剧传导零部件企 业导致利润率降低 可选消费品 评级:增持 上次评级:增持 目标价格:20.37 上次预测:20.37 当前价格:9.83 2024.07.01 交易数据 52周内股价区间(元)9.77-14.21 总市值(百万元)10,473 总股本/流通A股(百万股)1,065/916 流通B股/H股(百万股)0/0 52周股价走势图 XX股票 XX指数 120% 100% 80% 60% 40% 20% 0% 2023/6 相关报告 扣非显著增长,结构逐步改善2024.04.20 市场化激励落地,高增目标彰显信心 2023.12.27 阀为盾,热驰远2023.11.30 股票研 究 公司事件点 评 证券研究报 告 目录 1.事件3 2.丰富现有汽零产品线,强化客户绑定。3 3.业绩承诺相对乐观,落地后有望显著增厚公司业绩。3 4.投资建议3 5.风险提示3 6.附录4 1.事件 公司拟现金收购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62.95%股权,交易作价2.15亿元,并向上海大创增资3,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上海大创65.95%股权。 参考公告披露信息,上海大创2023年业绩(收入0.91亿元,业绩-0.12亿元),本次交易估值3.7xPS;参考2024Q1净资产5945万元,5.7xPB。 2.丰富现有汽零产品线,强化客户绑定。 上海大创主要从事汽车OBD智能电控产品,涉及新能源车热管理和燃油排放零部件两大领域。本次交易能够快速补齐公司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水路阀件产品线、提升公司产品的单车价值量并能够帮助公司拓展节能车零部件赛道。另外在客户方面,上海大创已成为长城、长安、赛力斯、上汽大通、吉利、理想、宇通、重汽等整车制造企业的零部件供应商,随着产品覆盖度与组件供应能力的提升,有望强化公司与现有客户实现更深度的绑定。 3.业绩承诺相对乐观,落地后有望显著增厚公司业绩。 业绩承诺细则:上海大创(丙方)向盾安环境(甲方)作出承诺,2024年至2026年,上海大创的营业收入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应不低于91,000万 元,且净利润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应不低于7,100万。 注意:1)尽管有前述约定,如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营业收入累计数完成率达到110%且净利润累计数完成率达到90%,且业绩承诺期满未发生减值,则业绩承诺人无需对甲方进行补偿。2)当累计净利润实现率低于85%时,低于85%的部分,业绩承诺人需要额外补偿。 年均要求营收相较上海大创2023年收入+233%,预计收购公司在手订单相对充裕。另外,从业绩承诺所要求的利润表现看。平均净利率水平达到7.8%,与公司23H2汽零业务以及同行业银轮股份24Q1盈利水平相对一致,对于上海大创此类初创企业要求相对较高。 业绩承诺履约保障措施:标的公司创始人股东及持股平台同意,将全部剩余股权质押给甲方,作为业绩补偿义务的担保,并同意在标的股权交割日后6 个月内,按照不超过15元/股的价格,以其按照本次交易应当取得的不低于股权转让价款30%的现金购买甲方的股票,分三年解除质押,前两年解除质押的股票数量不得高于购买股票总数的2/3。 4.投资建议 维持盈利预测,维持“增持”评级。由于收购事件尚未落地,我们维持公司24-26年的盈利预测。预计公司24-26年归母净利润为9.36/11.20/13.01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88元、1.05元、1.22元,同比+27%/20%/16%。 5.风险提示 收购交易未能落地、新能源车行业竞争加剧传导零部件企业导致利润率降 低。 6.附录 项目 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3,890.20 4,707.73 流动资产合计 9,447.21 9,752.5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12.24 6,313.16 资产总计 15,859.45 16,065.74 流动负债合计 8,638.17 8,421.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76.14 1,341.69 负债合计 9,914.31 9,763.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45.14 6,302.62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2,096.43 9,154.30 营业利润 -744.62 -1,878.46 净利润 -608.42 -1,252.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34 -1,420.15 表1:上海大创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盾安环境公司公告、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 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 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 本公司利用信息隔离墙控制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部门或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因此,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泰君安证券研究”,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通过此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应自行联系该机构以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或进而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该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亦不为该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所载内容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投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后的12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为比 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上海 深圳 北京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 20层 务中心B栋27层 街中心南楼18层 邮编200041 518026 100032 电话(021)38676666 (0755)23976888 (010)83939888 E-mail:gtjaresearch@gtjas.com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 股票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评级说明 增持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15%以上 谨慎增持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15%之间中性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5% 减持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5%以上 增持明显强于沪深300指数 中性基本与沪深300指数持平 减持明显弱于沪深300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