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总体观察
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基础愈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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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司法组织机构:2023年,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体系进一步巩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2813个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较2022年增长15.95%,覆盖了黄河、长江流域及多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如陕西省新建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江西省以流域和重点生态保护区设立的巡回法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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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专门机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继续扩展,特别是在重点生态区域和流域设立专门机构,如广东省清远市设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西安市阎良区设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治理办公室,强化了对特定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环境司法工作效能提升
环境司法规则体系升级
能力建设与理论研究结合
推动环境司法体系提阶升级
结论
2023年的中国环境司法展现了坚实的基础建设和不断提升的效能,通过组织机构的系统性建设、工作质效的提升、规则体系的升级、与理论研究的紧密结合,以及推动环境司法体系的提阶升级,中国环境司法在保障环境权益、促进绿色发展、提升法治素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未来,中国环境司法将继续致力于完善专门化体系、优化专业结构,为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