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摘要:
本文探讨了在竞争法背景下,对于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执法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需要经过复议前置程序。主要观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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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53条明确了对禁止或不予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不服时的复议前置程序。然而,这一规定不适用于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做出的决定,因为第53条没有明确包括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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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分析:《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18条要求先复议后诉讼,这与《反垄断法》的规定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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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位阶与有效性:从法律位阶看,部门规章(如《暂行办法》)不得减损公民权利或增加自身权力。因此,《暂行办法》中的复议前置规定被认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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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商务部在实践中并未强制执行复议前置,而是允许行政相对人自由选择复议或直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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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行政相对人针对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直接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不必遵循复议前置。
建议:
建议相关执法部门修改《暂行办法》,以避免误解和争议。
关于全球反垄断法律专递(第七期)
摘要:
- 专题介绍:《反垄断法》及其在中国的应用。
- 目录:涵盖了对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的讨论、《反垄断法》与其他法律指南的对比、竞争法下大数据权益保护和垄断风险的初步探索等内容。
- 作者介绍:涉及全球反垄断团队的成员及专业背景。
- 环球简介:提供了环球律师事务所在反垄断领域的专业服务概述。
- 版权与免责声明:确保内容使用的合法性和责任归属。
主要亮点:
- 分析了《反垄断法》中关于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与诉讼程序。
- 探讨了竞争法下大数据权益保护和可能的垄断风险。
- 强调了环球律师事务所在反垄断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Legal 500 & In-House Lawyer Comparative Legal Guide: China: Merger Control》
摘要:
环球律师事务所的任清律师和朱群飞律师被邀请撰写了2018年《Legal 500 & In-House Lawyer Comparative Legal Guide: Merger Control》中的中国章节。
关键内容:
- 介绍:对中国并购控制法律体系的概述。
- 申报标准与影响评估:详细解释了申报标准和竞争影响的评估过程。
- 申报与审查流程:介绍了申报和审查的具体步骤。
- 救济方案:讨论了在未完成申报前的补救措施。
- 法律责任:阐述了未依法申报的法律责任。
- 未来改革展望:分析了执法趋势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计划。
结论:
环球律师事务所的章节提供了中国并购控制法律实践的全面且简明的介绍,有助于理解和遵守中国的反垄断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