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健康领域法规最新发展
目录概览: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制度要点解读
- 最新实施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 医疗保健领域首起横向垄断系列案件—别嘌醇片生产销售企业价格垄断案
- 医院投资的基本概念—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
- 医生集团与医生的多点执业
- 外商投资中医类医疗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情况解读
关键内容概要: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
- 背景: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等十个省市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允许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 目标:通过分离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促进新药研发与商品化的结合,激活医药产业创新活力。
- 主要内容:
- 试点范围:覆盖北京、天津、河北等十个省市。
- 期限:试点期为三年,到期后根据实践效果决定是否修改药品管理法。
- 品种:涵盖新药、按新标准批准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 准入条件:主体资格包括药品生产企业、研发机构及科研人员。
法规亮点:
- 引入MAH质量保证体系、监测评价体系,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上市放行负责人”等特定职务。
- 要求MAH在研发阶段直接适用GLP和GCP规定,并对不良反应负责。
- 强调MAH的生产、流通、监测和评价责任,确保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和安全。
实施挑战:
- 对于个人申请MAH,存在资金实力和责任承担能力的考量。
- 需要地方细则明确监管态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 平衡MAH与生产许可持有人(PLH)的责任分配,确保药品质量可控。
结语:
中国医药健康领域法规的最新发展旨在深化药品上市许可制度改革,促进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通过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旨在打破传统束缚,激发医药研发机构的活力,加速新药上市进程,同时也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随着试点的深入和相关细则的完善,这一制度有望对中国医药健康产业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