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五矿证券]:非银金融:基金互认制度优化,两地互联互通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 发现报告

非银金融:基金互认制度优化,两地互联互通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金融2024-06-18徐丰羽五矿证券x***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非银金融:基金互认制度优化,两地互联互通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事件描述 2024年6月14日,证监会就《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 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事件点评 互认基金可分为香港互认基金和内地互认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即在香港注册、内地销售的基金,也称“北上基金”。相应的,在内地注册、香港地 区销售的基金,即内地互认基金,称为“南下基金”。2015年7月,基金互认 业务正式开闸,这也是继沪港通2014年11月成功试点后,香港和内地资本 市场的互联互通的又一重要里程碑。目前,互认基金发展呈现出“北热南冷”的特点。 资料来源:Wind,聚源 本次征求意见稿有哪些改动?本次征求意见稿整体延续了2015年版本的框架及内容,主要改动如下:1)允许管理人将投资管理职能转授。第四条规定,管理人可将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于集团内海外资产管理机构。当前互认基 金集中投向亚太地区标的,这一规定有利于基金管理人整合集团在人才、系 统、投研实力、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资源,丰富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将投资范 围向美国、欧洲市场延申,从而更好满足投资者的跨境理财需求。2)放宽互认基金内地销售比例限制。第四条规定,将互认基金内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由于单只基金规模较小,互认基金可能因接近比例上限而暂停申 购,或在市场行情波动下遭遇大规模赎回而被动超标,销售比例限制在一定 程度上影响了资管机构参与基金互认的积极性。放宽互认基金销售比例限制 ,将有利于提升互认基金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促进互认基金的发展。 《强化“功能性”定位,上市券商监管新规助力一流投行建设》(2024/5/16) 香港互认基金发展现状。截止目前,共有39只香港互认基金存续,其中股票型基金18只、混合型基金4只、债券型基金17只。最近一期基金持仓显 示,目前存续的股票型香港互认基金聚焦亚太地区标的,以港股投资为主; 部分债券型香港互认基金则会参与美国国债、中资美元债的投资。我们认为 ,伴随着海外流动性环境改善、国内经济修复不确定性降低、政策端利好持续发 力,港股具备上行空间;美联储降息周期临近,美国国债、中资美元债配置 价值凸显。综上,除了QDII、港股通等渠道,互认基金也是投资者分享境外 资产升值红利的重要途经。 基金互认制度促进跨境资本流动,两地互联互通深化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国内权益市场持续低迷,如何通过跨境投资进行多元化资产配置成为居 民财富管理的重要课题。2024年以来,政策端大力支持基金互认等互联互 通业务的发展。“国际国内双循环”背景下,基金互认规则的优化不仅促进了 两地跨境投资的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资产配置路径,也是对新“ 国九条”1+N政策体系中“拓展优化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机制”的具体落实。以基金互认等制度为代表的两地互联互通机制的不断深化,对于促进粤 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推动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 心地位意义重大。 风险提示:1、海外流动性收紧;2、国内经济持续下行;3、监管政策趋严;4、资本市场改革不及预期 事件描述 2024年6月14日,证监会就《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 开征求意见。 事件点评 2015年5月,证监会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 委员会发布《Mutual Recognitionof Funds(MRF)between the Mainland and Hong Kong》,并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基金互认业务正式开闸,这也是继沪港通2014年11月成功试点后,香港和内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互认基金可分为香港互认基金和内地互认基金。香港互认基金,是指依照香港法律在香港设立、运作和公开销售,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内地公开销售的单位信托、互惠基金或 者其他形式的集体投资计划,即在香港注册、内地销售的基金,也称“北上基金”;在内地注册、香港地区销售的基金,即内地互认基金,称为“南下基金”。近年来,境内投资者海外配置需 求的日益增加带动了北上基金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由于香港国际资管机构林立,国际化 多元化特征显著,内地资管机构到香港展业遭遇市场认可度、投资策略等多重挑战,南下基 金销售略显乏力。因此,在互认基金开闸的数年间,两者发展逐渐分化。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 显示,截止2024年4月末,北上基金累计汇出金额1082. 78亿元,南下基金仅42. 47亿元 ,互认基金呈现出“北热南冷”的特点。 本次征求意见稿有哪些改动? 2024年6月,证监会在2015年版本上做出修订,就《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修订 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下文简称《规定(征)》)。《规定(征)》全文共29条,分为 总则、产品注册、投资运作及信息披露、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监督管理、附则七个部分,对香港互认基金的各个运作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要点如下: (1)区别于境内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委托代理人办理基金在境内相关业务。(2)香港互认基金不以内地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且内地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比例 需小于等于80%。(3)内地销售机构应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对产品推介、销售协议签署等流程做出规 定。(4)代理人应获得公募基金管理或托管资格,应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适当履行代理人 义务。(5)基金管理人遵循属地监管原则。 相对于2015年版本,《规定(征)》做出了以下修改: (1)允许管理人将投资管理职能转授。第四条规定,管理人可将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于集团内海外资产管理机构。当前互认基金集中投向亚太地区标的,这一规定有利于基金管理 人整合集团在人才、系统、投研实力、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资源,丰富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将投资范围向美国、欧洲市场延申,从而更好满足投资者的跨境理财需求。 (2)放宽互认基金内地销售比例限制。第四条规定,将互认基金内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截止2023年年末,规模10亿元以下的香港互认基金有28只,数量占比72%。由于单只基金规模较小,互认基金可能因接近比例上限而暂停申购,或在市场行情波 动下遭遇大规模赎回而被动超标,销售比例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管机构参与基金互认 的积极性。放宽互认基金销售比例限制,将有利于提升互认基金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促进互认基金的发展。 (3)删除基金产品宣传推介资料5个工作日备案限制。第十六条规定,香港互认基金管理人制作适用于内地市场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材料的,应当事先经代理人审查,出具合规意见 书,并存档备查,删除了此前“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代理人主要 经营活动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的要求。 (4)部分表述发生变化:文件名中删除“暂行”字样;信息披露过程中,由“中国证 监会指定”改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或者基金代理人的网站等媒介披露。 整体来看,本次征求意见稿整体延续了2015年《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框 架及内容,在投资管理转授权及客地基金销售比例限制方面做出了优化,进一步促进香港与 内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在内地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的香港互认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材料相关表述应当全面、准确、清晰、有效,并明确、醒目地标示该产品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并出具合规意见,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基金销售机构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在内地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的香港互认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材料相关表述应当全面、准确、清晰、有效,并明确、醒目地标示该产品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香港互认基金发展现状 2015年12月,首批香港互认基金获得批复,北上互认基金成为投资者进行全球资产 配置的新途径。截止2024年6月14日,共有39只香港互认基金存续,其中股票型基金1 8只、混合型基金4只、债券型基金17只。规模维度看,截止2023年年末,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分别为123.88亿元、209.05亿元、84.15亿元。其中,施罗德投 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管理规模203.77亿元,位于首位;其次是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以及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规模分别为59.48亿元、29.96亿元。 资料来源:Wind,五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五矿证券研究所 香港互认基金2023年年报持仓显示,目前存续的股票型基金重仓股聚焦亚太地区投资标 的,且以港股投资为主;部分债券型香港互认基金则会参与美国国债、中资美元债的投资 。我们认为,伴随着海外流动性环境改善、国内经济修复不确定性降低、政策端利好持续发 力,港股具备估值修复空间;美联储降息周期临近,美国国债、中资美元债配置价值凸显 。综 上,除了QDII、港股通等渠道,互认基金也是投资者分享境外资产升值红利的重要途经。 基金互认制度促进跨境资本流动,两地互联互通深化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2023年以来,国内权益市场持续低迷,日经225指数、胡志明指数等海外权益指数表现较好,如何通过跨境投资进行多元化资产配置成为居民财富管理的重要课题。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中将“扩大资本对外开放”提升至重要高度,沪港通、互认基金等机制火速落地,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也逐渐 步入快车道。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全球人民币离岸中心,香港拥有完备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健 全的法律体系,对海内外资金及企业都具备强大的吸引力,因此,促进两地资本市场融合、 深化互联互通机制是本轮资本市场改革的重点。 政策端看,国内资本市场改革步入深水区,互认基金、债券通、互换通、ETF纳入互联互通、跨境理财通等制度有序推出,香港与内地互联互通不断扩容深化。2024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 )》,提出“有序推进基金互认、ETF互挂、跨境理财通等跨境互联互通业务试点,研究探索推进跨境经纪业务试点”,4月颁布的新“国九条”中明确提出“拓展优化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机制”。为贯彻新“国九条”的精神,证监会火速推出了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对基金互认业务做出优化,本次《规定(征)》正是对上述合作措施的落实。“国际国内双循 环”背景下,基金互认规则的优化不仅促进了两地跨境投资的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 化的资产配置路径,也是对新“国九条”1+N政策体系中“拓展优化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机制”的具体落实。以基金互认等制度为代表的两地互联互通机制的不断深化,对于促进粤 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推动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意义重大。 三是支持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纳入港股通。 四是优化基金互认安排。拟推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与管理人同集团的海外资产管理机构,进一步优化基金互认安排,更好满足两地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 资料来源:Wind,五矿证券研究所 风险提示 1.海外流动性收紧2.国内经济持续下行3.监管政策趋严4.资本市场改革不及预期 分析师声明 作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作者保证:(i)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ii)本报告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并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iii)本报告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iv)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v)英文版翻译若与中文版有所歧义,以中文版报告为准;特此声明。 一般声明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即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本报告的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