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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 浙能电力(600023.SH)发电量高增,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增持-A(首次) 2024年5月9日 公司研究/公司快报 事件描述 公司发布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公司23年实现营业收入959.75亿元,同比+19.68%;归母净利润65.20亿元,同比扭亏为盈;扣非归母净利润61.60亿元,同比扭亏为盈;2023年度公司计划现金分红为0.25元/股,现金分红比例约51.42%。公司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0.24亿元,同比+13.45%;归母净利润18.15亿元,同比+79.62%;扣非归母净利润17.58亿元,同比+110.76%。 事件点评 公司23年及24年一季度业绩整体符合预期,投产落地、成本端改善及投资收益增长推动公司业绩提升。 24年一季度盈利能力快速提升主因成本端改善。24年一季度公司毛利率实现9.34%,同比增长5.03个百分点;同期秦港动力末煤Q5500均价901.94元/吨,同比下降20.12%,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主要系上游原材料端改善。 省内用电量增长及乐电三期投产带动公司发电量高增。23年及24年一季度,浙江省全省用电量同比分别+6.8%、+12.2%,同期全国用电量增速为+6.7%、+9.8%;24年一季度浙江省火电发电量同比+10.8%,同期全国火电发电量同比+6.6%。23年6月乐电工程三期2台规模为100万千瓦机组完成投产,公司因此占全省统调煤电装机规模比例提升至57.6%。23年及2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发电量1632.4、383.5亿千瓦时,同比+7.4%、17.79%;上网电量1545.1、363.8亿千瓦时,同比+7.53%、17.99%。 投资收益稳增叠加业绩增长,公司现金流充沛,23年度计划分红比例达到50%以上。2023年度公司对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达42.36亿元,同比+44.73%;经营性现金流提升至114.77亿元,同比增长112.53亿元,公司计划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达到51.4%。24年一季度公司对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为12.29亿元,同比+20.48;经营性现金流为17.96亿元,同比增长30.78亿元;现金流充沛预将持续支撑分红比例。 分析师: 胡博执业登记编码:S0760522090003邮箱:hubo1@sxzq.com 刘贵军执业登记编码:S0760519110001邮箱:liuguijun@sxzq.com 用电量预期延续高增,“火电+新能源”转型升级下公司业绩有望长期增益。浙江省为新质生产力重点行业布局的核心区域,5G基站、新能源车制造、光伏产业规模均居于全国前列,十四五规划下省内用电量预期将随经济增长及新质生产力产业深入布局而持续高增。23年公司收购中来股份9.7%股权并取得中来股份控制权,中来股份主营光伏组件及相关集成产品制造,未来或将为公司带来新增长动能。 投资建议 公司为浙江省地方火电龙头,23年24年一季度业绩提升显著,新能源相关业务改善可期,预期投产及地方用电量高增会持续放大后续业绩弹性。预计公司2024-2026年EPS分别为0.57\0.61\0.70元,对应公司5月8日收盘价6.14元,2024-2026年PE分别为10.7\10.0\8.8倍,首次覆盖给予“增持-A”评级。 风险提示 用电需求不及预期;电价波动较大风险;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中来业绩不及预期。 财务报表预测和估值数据汇总 分析师承诺: 本人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分析师,本人承诺,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人对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本人承诺不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或执业过程中所掌握的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投资评级的说明: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其中:A股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以三板成指或三板做市指数为基准;港股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股以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 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的结果的重大不确定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新股覆盖、新三板覆盖报告及转债报告默认无评级) 评级体系: ——公司评级 买入:预计涨幅领先相对基准指数15%以上;增持:预计涨幅领先相对基准指数介于5%-15%之间;中性:预计涨幅领先相对基准指数介于-5%-5%之间;减持:预计涨幅落后相对基准指数介于-5%--15%之间;卖出:预计涨幅落后相对基准指数-15%以上。 ——行业评级 领先大市:预计涨幅超越相对基准指数10%以上;同步大市:预计涨幅相对基准指数介于-10%-10%之间;落后大市:预计涨幅落后相对基准指数-10%以上。 ——风险评级 A:预计波动率小于等于相对基准指数;B:预计波动率大于相对基准指数。 免责声明: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是基于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引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可能持有或交易本报告中提到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投资标的,还可能为或争取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或财务顾问服务。客户应当考虑到公司可能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公司在知晓范围内履行披露义务。本报告版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公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依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规定特此声明,禁止公司员工将公司证券研究报告私自提供给未经公司授权的任何媒体或机构;禁止任何媒体或机构未经授权私自刊载或转发公司证券研究报告。刊载或转发公司证券研究报告的授权必须通过签署协议约定,且明确由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 依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规定特此提示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客户不得将公司证券研究报告转发给他人,提示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规定特此告知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客户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山西证券研究所: 深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林创路新一代产业园5栋17层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5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5座3楼太原北京太原市府西街69号国贸中心A座28层电话:0351-8686981http://www.i618.com.cn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1号楼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