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简称:比亚迪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基于对国家“双碳”目标下新能源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决定回购本公司A股股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人民币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7日以及2024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20)以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