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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报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12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3.公司负责人李福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一)主要合并会计数据和合并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合并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合并会计数据和合并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②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③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注:上表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数量较小,在计算占总股本比例时按保留两位小数取值为0.00%。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或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不适用。 (四)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不适用。公司无优先股股东。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营业网点变动情况 1.营业网点地址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4家营业网点地址变更工作,具体如下: 2.营业网点撤销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临江临江大街证券营业部的全部撤销工作。 (二)债务融资情况 1.公司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11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764号),深交所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无异议。2024年1月24日,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深交所批复额度内,公司完成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1年,发行利率2.77%;2024年3月6日,公司完成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1年,发行利率2.50%。 2.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4号),2024年1月19日,公司完成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3.30%;2024年3月22日,公司完成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9.4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2.95%。 (三)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2024年3月22日,公司非独立董事张洪东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2024-004)。 (四)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告知函》,获悉其拟将持有的公司20.81%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并分别与长发集团和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向协议》。亚泰集团与长发集团于2022年7月26日签订的《意向协议》不再执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2024-005)。 (五)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1年5月19日,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农商行”)以公司作为“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在该产品设立、募集和存续过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导致敦化农商行遭受重大损失为由,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予以赔偿。2023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01民初9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民事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3,586,032.90元及利息。 2023年11月21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4 月16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吉民终1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06)。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参股公司注销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参股公司解散的议案》,渤海期货同意其参股公司上海共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2024年2月28日,上海共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七)期后事项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4号),2024年4月19日,公司完成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6.70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2.4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3月31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