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30.1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增大,经营性采购支出增大所致;(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62.07%,主要系报告期内其他往来款、备用金及代垫款项增加所致;(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76.62%,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4)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89.28%,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数字化供应链协同制造服务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4.10%,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完成验收结算所致;(6)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61.28%,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7)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41.34%,主要系报告期内其他应付往来款转递延收益所致;(8)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81.77%,主要系报告期内借入银行借款增加所致;(9)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长期应付款以及将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10)预计负债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与陕西运维有关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协议确认损失所致;(11)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582.45%,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所致;(12)库存股较期初减少33.76%,主要系报告期内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离职回购相应减少库存股所致。 2、利润表 (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179.95%,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结汇汇率变动所致;(2)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83.98%,主要系上期处置“电商博览城博览大道”所致;(3)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57.27%,主要系上期确认“贡舒片区平基工程”政府补偿所致;(4)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006.2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与陕西运维有关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协议确认损失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70.6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及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减少所致;(2)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68.25%,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3)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86.41%,主要系报告期远期结汇协议交割收益减少所致;(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44.79%,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5)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上期支付欧盛液压少数股权收购款,本期无对外投资所致;(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5.10%,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7)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7.65%,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8)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693.00%,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融资租赁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认本次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发行价格为5.1元/股,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6,862,7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99.5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规定,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及财政部于2023年4月4日发布的《所得税准则应用案例——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该事项调整2023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报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金额为246,172.33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增金额为366,512.34元,未分配利润调减金额为114,529.08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减金额为5,810.93元。 调整后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