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重机”)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通州湾管委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双方就润邦重机拟在通州湾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开展相关项目投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2023年7月3日和2023年7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签署〈通州湾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产业发展协议〉暨投资建设“通州湾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润邦重机与通州湾管委会签署《通州湾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产业发展协议》,并在通州湾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投资建设“通州湾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公司计划通过投资设立润邦重机的全资子公司来实施“通州湾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润邦重机已与通州湾管委会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同时润邦重机已在通州湾示范区设立其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正常推进中。 2、2023年3月,公司与欧洲知名工业集团企业FLSmidth A/S(以下简称“FLSmidth集团”)签署了排他性《意向书》,公司拟收购FLSmidth集团全球散料装卸搬运业务。2023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国Koch Solutions GmbH(以下简称“德国Koch公司”)与FLSmidth集团正式签署了《资产购买与转让协议》,德国Koch公司将以800万欧元受让FLSmidth集团全球散料装卸搬运业务,包括该业务的全球售后服务所有在手订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已完成。 3、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端技术人才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和《高端技术人才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同意公司设立总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高端技术人才购房借款专项资金计划资金池。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向相关人员借款用于其购房的资金余额为40.48万元,相关借款人员均按期履行了相关还款义务。 4、2023年4月1日和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鉴于中油环保未实现2022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二)》等相关协议中关于业绩补偿金额及股份的计算方式的约定,业绩承诺方王春山需要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经计算本期应补偿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62,174,686股。业绩承诺方王春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数量55,820,322股将全部用于补偿,但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差额部分由王春山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23,320,518.87元,同时王春山需要将应补偿股份数量在持股期间的分红款9,326,202.90元返还给上市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工作已完成,但公司尚未收到王春山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及分红退款。王春山承诺在今年向公司支付1,000万元上述款项,其余款项于2024年一季度向公司完成支付。公司将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和业绩补偿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