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传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莉红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本集团持有交易性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取得的收益,以及处置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而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原因为:本集团作为证券经营机构,上述业务均属于本集团的正常经营业务。 本集团之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而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原因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上述业务均属于正常经营业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2: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注3: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提供的信息,截至2023年9月30日,吉林敖东持有公司H股213,702,6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36,868,800股,合计H股250,57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辽宁成大持有公司H股115,300,0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473,600股,合计H股116,7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中山公用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00,9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截至2023年9月30日,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9.72%、17.94%、10.34%; 注4:根据香港联交所披露易公开披露信息,截至2023年9月30日,持有公司H股类别股份比例在5%及以上的股东(除注3披露内容外)情况如下:2020年1月31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公司H股好仓共272,500,600股,占公司H股股本的16.01%。上述股份均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注5:报告期末,以上A股股东不存在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注6:报告期末,以上A股股东不存在进行约定购回交易的情形。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分公司和营业部搬迁情况 截止2023年9月末,公司共有分公司26家,323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告期内,公司共有8家分支机构完成更名或搬迁。 (二)2023年7月7日和9月7日,公司披露了《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47.93亿元,借款余额为3,142.08亿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借款余额为3,512.73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370.65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29.70%,超过20%。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3,442.08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300.00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24.04%,超过20%。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财务数据除2022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三)2023年7月17日和9月22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40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5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在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美尚生态的发行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943,396.23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7,830,188.52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鑫、杨磊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过审计。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