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情况 2、合并损益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1)2020年8月1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与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其对公司位于珠海市高新区总部基地一期B栋4楼、5楼提供办公区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价款为180.05万元。本报告期共支付物业费30.01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合同已履行完毕。 (2)2021年4月16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其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等相关业务,协议期限三年。报告期内,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3)2022年3月22日、4月15日,经公司第十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与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委托后者开展招商及运营事务,合同期三年,合同总金额合计不超过4,969.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支付款项158.19万元。 (4)2022年9月14日,经公司第十届第十八次董事会议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华金智汇湾与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研发办公)》(合同总金额为1,196.08万元),后者承租园区的9栋14、15楼(面积合计为2,703平米)做办公用途。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收款251.92万元,其中租金水电等合计212.05万元,租赁履约保证金39.87万元。 (5)2022年9月14日,经公司第十届第十八次董事会议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华金智汇湾与珠海华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华金智汇湾产业园7栋(即公寓楼)以“固定租金+ 分成租金”的模式出租给华客公司整体运营,期限5年,交易金额(包含租金、水电及公摊等)预计合计不超2,65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收款162.49万元。 (6)2023年3月22日、4月13日,经公司第十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继续执行与公司关联方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合同》和《补充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本年度收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3,816万元。 (7)2023年3月22日、4月13日,经公司第十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为两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0万元、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两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分别为: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6,031万元、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0万元。 (8)2023年3月22日、4月13日,经公司第十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华冠电容器与关联方珠海华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租赁并逐步完全搬迁至珠海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作为新的经营生产场所,租期十年。2023年9月8日,经公司第十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因上述新租的珠海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厂房,与关联方华发商务服务(珠海)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详见临时公告2023-039)、与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D区智11、12栋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详见临时公告2023-040)。截至本报告期末,前述两份合同已签订。 (9)2023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下属子公司华冠电容器与关联方华冠科技就双方之间于2023年间陆续到期的、涉及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华冠路1号华冠科技工业园内的多项物业租赁合同进行续签,期限一年,金额总计不超过840万元;并根据华冠电容器位于珠海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的新厂房搬迁进度提前解约。截至本报告期末,到期合同已续签,并累计支付226.23万元。 (10)2023年6月29日,经公司第十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租赁珠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3A层合计1,822.65平米面积作为新办公场地,并与关联方珠海华实智远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华发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一年期租赁及物业服务合约。截至本报告期末,合同已签订。 (11)2023年6月29日,经公司第十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位于珠海市高新区总部基地的自有但未实际使用的1,818.5平米办公场地出租给关联方珠海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华金大道投资有限公司,租期三年,并与二者分别签署《办公场地租赁合同》;两份合同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约881.9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合同已签订并已收款29.04万元。 (12)2023年6月29日、7月17日,经公司第十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整体出租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智汇湾创新中心整体(不含公寓、商铺及9号楼14-15层)出租给关联方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由公司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五年。截至本报告期末,合同已签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