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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铁: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终止收购暨完成出售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终止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文简称“通汇资本”)10%股权并将其出让给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的事项,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通汇资本10%股权以人民币54,732.5050万元的对价出售给山东高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山东高速已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山东高速已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项,通汇资本1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山东高速名下持有,公司不再持有通汇资本股权。公司已完成出售通汇资本10%股权事项。 (二)参与设立高端装备产业投资基金事项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铁通达(青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日与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汇瑾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动车小镇锐安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青岛华资华铁高端装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青岛华资华铁高端装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产业基金重点投向轨道交通装备为主的高端装备领域的目标公司,即围绕高铁装备等相关产业领域开展股权及并购投资,兼顾青岛市重点培育和支持的先进制造产业优质股权投资或定增项目。 因产业基金未在《合伙协议》规定期限内完成设立及备案登记,2023年8月15日,产业基金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合伙人大会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产业基金进入清算流程,指定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清算人并主持清算工作。2023年10月25日,产业基金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合伙人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基金清算分配方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清算事项仍在进行之中。 (三)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8,015,836股已于2022年6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根据《草案》及《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3年6月24日届满,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及资金方案的议案》,2023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已完成非交易过户至20名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过户股数共计51.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仍持有公司股票1,750.3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 (四)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事项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无最新进展。 (五)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将被司法拍卖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90,240,000.00股于2023年8月3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该部分股份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定 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5日期间进行司法拍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8,616.94万元,尚未归还的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约为127,337.51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宣瑞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璇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