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共发行A股股票85,421,4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73.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 民 币46,453,872.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546,101.02元。相关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49号)验证。上述新发行股份已于2023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998,086,272.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置换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022号)验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90号)、《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3-095号)等相关公告。 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大型锂电池生产厂商签订了合作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23年度《保供协议》;上海恩捷与全球某知名大型锂电池生产商签订了《产能锁定协议》;上海恩捷获得了某全球电池公司的供应商提名;公司下属公司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了Prime Planet Energy&Solutions,In的供应商提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全球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4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保供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号)、《关于收到供应商提名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号)、《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产能锁定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8号)、《关于收到供应商提名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4号)。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于报告期内进行了两次回购计划。第一次回购股份计划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5月9日实施完毕,共回购公司股票1,469,800股,最高成交价为103.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77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49,973,873.79元(不含交易费用)。第二次回购股份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1.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2023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9号)等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暨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及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晓华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078,318股,增持金额合计1.94亿元。同时,Paul Xiaoming Lee先生出具了《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3号)。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6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98,537股限售股解除限售,79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84,593份期权进入第一个行权期。同时,公司对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6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88,630股进行了回购注销,对未达行权条件的90名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3,477份进行了注销。上述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号)、《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号)、《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号)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2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10月28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