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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0财报-
青木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73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主要系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克亚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解释第16号,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后净额与原按净额确认的金额相等,对于按互抵后净额列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没有影响。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