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7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55,378,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7,768,940.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5日。(公告编号:2023-028)。 2、经公司董事长王志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东先生为公司总裁,负责全面主持公司总体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王东先生为公司总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志方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同时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自愿承诺:自承诺之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3月20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笑飞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笑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