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煌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开始至2023年8月17日结束,详细情况见公司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4、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披露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3年1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文; 2023年3月6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3600万股; 2023年3月17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在北交所上市挂牌交易。 5、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事项: 2023年4月10日,公司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3.70元/股,已触发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发布了《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同时披露了《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上述实施稳定股价方案股份回购方案经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5月24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见公司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6、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事项: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煌英及其亲属王金标、王秋云、龚占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截止2023年4月24日收市,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3.70元/股,本公司相关股东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