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海象新材:2023年三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海象新材: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0财报-
海象新材: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预布的《企业会计准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 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需追溯调整2022年9月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046,465.13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42,570.33元,未分配利润增加1,003,894.8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进展 2023年6月,公司收到监事沈财兴先生发出的通知,监事沈财兴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沈财兴先生本次共减持599,9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进展 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4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50)。 3、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4、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5、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相关事项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2023年9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日为9月14日,共授予65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合计145.2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实施进展 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四)全资子公司大幅减产事项 因美国海关溯源要求,公司所涉行业产品进口商需向美国海关提交原材料供应链溯源资料,目前子公司越南海欣正处于配合客户提交材料、补充提交材料,以及等待美国海关审核阶段,最终审核结果以及审核时间将取决于美国海关的审查情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越南海欣出口货物被美国海关全部扣押的情形,越南海欣已主动暂时停止发货,同时对已发货的产品陆续安排召回,避免通关滞留带来损失,待美国海关进一步审查后,再采取措施妥善安排。同时越南海欣调整了生产安排,决定减少产量,并在减产期间组织设备检修维护,以保证恢复生产时设备能充分高效地满足各项生产要求。 鉴于美国海关审查时间不确定,公司目前尚无法确定恢复生产产量的具体时间,此次大幅减产将对公司2023年的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推动审核程序,并采取各项措施,降低本次大幅减产对公司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幅减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五)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事项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公司将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越南海欣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越南海欣将继续存续,同时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3年8月28日 披露 于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六)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戴娜波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向董事会申请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戴娜波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沈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七)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2023年10月9日,公司股东王周林、晶美投资、陈建良,共计3位股东所持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2,031,371股,占总股本的40.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预布的《企业会计准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