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54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张纳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合并财务报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拟变更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将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二)拟设立资管子公司的相关事项 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其中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核准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将根据监管要求另行申请。资管子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受理公司设立资管子公司的申请,公司已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回复反馈意见,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证券营业网点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设有238家证券营业网点,包括58家证券分公司、180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全国117个城市。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网点的变更情况如下: (四)报告期内债券发行及兑付兑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品种二)的发行,发行期限分别为2年、3年,发行规模分别为8亿元、35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2.53%、2.72%。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第十二期、第十三期、第十四期、第十五期、第十六期和第十七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分别为20亿元、20亿元、30亿元、20亿元、30亿元和30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2.12%、2.13%、2.35%、2.3%、2.42%和2.35%。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了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品种二)、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品种二)、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非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非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的利息;按时足额兑付了2023年度第九期、第四期和第五期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